乌兰浩特第三中学幼儿园为获资助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

乌兰浩特第三中学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转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改善办园条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2023年3月30日上午十时,乌兰浩特第三中学幼儿园为获资助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最后,幼儿园园长金爱红进行总结发言,她告知小朋友们要感谢国家给予我们的一切,小朋友们要用实际行动热爱国家、报效国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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