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协调解决桂林洋旺洋小区业主涉及征收政策信访事宜

<p class="ql-block">  为有效推动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在征收补偿环节出现的信访问题。2023年4月14日,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宇同志在市住建局四楼4042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桂林洋旺洋小区业主投诉征收与补偿不公平事宜。桂林洋管委会、局征收管理科、局政策法规科有关负责人、桂林洋旺洋小区业主代表(3人);正益律师事务所、海口市房屋征收评估咨询顾、局法律顾问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会上,桂林洋旺洋小区业主代表提出了信访诉求,《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海府办规(2021)11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面积和应安置面积相等部分不核算差价”,该规定不涉及被征收房屋装修评估补偿问题。业主代表认为不合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应该同时对被征收的房屋装修给予补偿。</p><p class="ql-block"> 针对业主代表诉求,参与制定《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律师及我局法律顾问和评估咨询顾问都一一进行了回应。</p><p class="ql-block"> 《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在制定初期都经过了充分的调研研究、征求意见,按法定工作流程最终以市政府的名义颁布施行,核心在于确保每一个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不受损失,让大多被征收人能买得起安置房。</p><p class="ql-block"> 当前该《办法》确定的产权调换原则是以房屋面积进行等面积调换,是政府让利被征收户,被征收户分配的产权调换的新房屋的价值明显高于被征收房屋,保证了被征收户利益不受损。且该《办法》施行以来,各区政府各项目反响较好,未出现对该条款有异议的情况。 </p><p class="ql-block">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p><p class="ql-block"> 一、涉及桂林洋管理委员参照的《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相关条款已作出解答回应。由桂林洋管委会对提出装修补偿的被征收户按被征收房屋的现状进行评估,同时与拟提供的安置房价格进行比较,并充分与被征收户协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p><p class="ql-block"> 二、鉴于之前市资规局对该项目征收补偿概算已进行过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局之前未涉及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概算审核事宜,建议由桂林洋管委会结合旺洋小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同时与被征收户协商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p><p class="ql-block"> 三、若被征收户与桂林洋管委会达不成一致意见,被征收户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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