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挥毫泼墨 与法同行”主题宣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活动在枣林村拉开序幕</span></p><p class="ql-block"> 4月12日上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方式,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文化素养,应枣林镇司法所邀请,县书协一行8人由主席赵润生带队,冒雨前往枣林镇枣林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p><p class="ql-block"> 在书写现场,各位老师在群众的热情围观下挥毫泼墨,妙笔生花。“与法同行”、“以法为先”、“奉公守法”等一个个行云流水的字眼在笔端呈现,笔底春风浸润人心。群众纷纷自发排队,争相收藏墨宝。传统文化带动着群众的学法热情,发挥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大家从中感受到中华五千年文化的博大精深。</p><p class="ql-block"> 本次活动将法治文化与书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彰显了书法的魅力,又对广大群众进行了一次生动实效的法治实践活动,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形式和载体,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法治获得感,真正让法治宣传服务于民、惠及于民,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p><p class="ql-block"> 参加这次活动的有:县司法局副局长姚锐,枣林镇党委副书记景伟,枣林镇司法所所长路海娟,枣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仝乖占 ,县书协王五明、赵文交、魏文智、李红革、梁辰毓、冯秉祥等同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