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4月13日,中山实验学校特别邀请滦州市司法局滦河司法所负责人董玉廷、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慧玲来校对全体师生进行法治教育报告。学校同时邀请了全体学生家长参与本次活动。</p> <p class="ql-block"> 本次活动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滦州市团委副书记解浩、滦州市人民法院法警队政委钱福生、新城派出所副所长彭少勤、滦州市教育局安全卫生办公室主任张光明、中山实验学校校长熊宝武、副校长孙贵利出席了本次报告会。</p> <p class="ql-block"> 家长们踊跃参与,早早到校签到。</p> <p class="ql-block"> 会场秩序井然,全体师生和家长们对本次活动充满期待。</p> <p class="ql-block"> 报告会由孙贵利副校长主持。</p> <p class="ql-block"> 报告会首先由秦慧玲律师做法治讲座。</p> <p class="ql-block"> 秦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青少年和儿童的区别、为什么要守法,重点讲述了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青少年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特别提醒孩子们要增强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遵守法律及社会规范,养成良好习惯,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p> <p class="ql-block"> 秦慧玲律师结合学生年龄和身心特点,用身边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做了生动的法报告,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热烈欢迎。</p> <p class="ql-block"> 接下来,由滦州市司法局滦河司法所负责人董玉廷作法治宣讲。</p> <p class="ql-block"> 董老师的宣讲既有大的形势介绍,也有来自生活和校园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教育学生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安全意识。</p> <p class="ql-block"> 既让大家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明辨是非、领悟了法律知识,又让学生在生动鲜活的案例中发人深省,领会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p> <p class="ql-block"> 台上讲得精彩,台下听得认真。</p> <p class="ql-block"> 宣讲结束,滦州市团委副书记解浩发表讲话,他指出:此次法治报告会意义深远,为促进和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引导和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学生守法意识,指导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同学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走好自己脚下的每一步路,成就自己快乐幸福的人生起到重要的作用。</p> <p class="ql-block"> 活动最后,中山实验学校校长熊宝武做总结讲话:此次法治报告会召开得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针对性强,尤其是列举了大量鲜活的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例,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明确告诫同学们哪些该做,哪些不能做,对同学们产生了巨大的警策作用,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方法。</p><p class="ql-block"> 同时,熊校长对大家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p><p class="ql-block">一、要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p><p class="ql-block">二、要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不文明行为。</p><p class="ql-block">三、要志存高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并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p> <p class="ql-block"> 整场报告会,师生们专心的听讲,并不时地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会后,同学及家长们纷纷表示这次报告会自己触动很大,收获很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