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器,为成长护航——滕州市官桥镇轩辕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断舍离

十年育树,百年育人,孩子们的教育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国家的未来与希望。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4月13日上午,官桥镇轩辕小学开展了“我与法同行,做守法少年”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 活动由张忠军校长主持,首先举行了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仪式。学校聘请滕州市滕文律师事务所渠成杰书记和官桥镇司法所洪纪海所长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张忠军校长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接着山东滕文律师事务所渠成杰书记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专业的角度对校园欺凌的现状与危害及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救助进行了深刻讲解,为学生们普及了欺凌者的法律责任及被欺凌者的救助机制,并对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析。 讲座上,渠成杰律师结合当前社会上青少年暴力伤害事件频发情况,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暴力)”、“欺凌同学要付出什么“代价””“如何对校园欺凌说“不””等方面为参加讲座的师生进行了讲授。 讲座通过列举霸凌事件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多年工作经验,对校园暴力的法律责任作了全面深入讲解。并提醒同学们清晰地意识到校园欺凌、校园诈骗其实距离我们每个人并不遥远,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诈识诈”能力,避免沉迷网络,慎重交友,对诈骗分子的各种理由和诈骗手段要有法治意识、防诈警觉。深入浅出地教育同学们要洁身自好,不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斗殴。敢于与来自校园内、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倡议全校学生抵制校园欺凌,共创平安校园。 最后,渠成杰律师告诉学生,要不断自身增强法治观念;时刻树立正确价值观,外在的物质不能证明实力,用学业展示实力;学会谨慎交友,做到明辩是非,对打架无理要求说不,敢于拒绝;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学会使用法律武器。 通过本次系列活动,使学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和诈骗手段的多样性,教育学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远离暴力和诈骗,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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