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金宇街道联动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南沙片区群租楼(出租屋)落实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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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坚持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4月12日,由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主任罗壮军带队联动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南沙社区摸底排查反馈关于33家群租楼(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充电的情况,重点对坡博新村27号等18家单位进一步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提供技术性指导。 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通过现场查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通往居住楼层区域相通情况,分别从砌实体墙、选用甲类防火门、安装智能限时充电、设置简易喷淋、开设防盗网逃生窗等角度,多措并举详细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措施,切实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概率及阻断毒烟火势进一步扩大,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针对空间条件有限未能有效落实防火分隔的有关单位,要求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外,坚决做到“不进楼、不入户”。 下一步,金宇街道将持续联动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南沙片区其余单位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提供技术性指导,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有关单位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情况,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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