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切实开展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深刻认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育人导向,贯彻落实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部署要求,4月11日下午,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司法所走进二二四团完全小学,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为全体教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p> <p class="ql-block"> 首先,由二二四团司法所干警为大家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专题辅导解读。针对完小内地来疆青年教师较多的构成特点,干警主要围绕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对去极端化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对极端化的概念、极端化的法定表现方式以及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这些内容对增强教职工法治观念,正确把握极端化和正常宗教行为以及民族风俗等界限,准确判断识别极端化行为,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将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做到明辨是非,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p> <p class="ql-block"> 随后,法治副校长张树懋警官对教师进行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宣讲“去极端化”有关内容。</p> <p class="ql-block"> 这一场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讲座,让教职工们受益匪浅,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们抵制宗教极端、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位教职工纷纷表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引导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筑牢理想之基、信念之塔,培养学生刻苦学习、树立理想、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做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好孩子,做祖国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接班人。</p> <p class="ql-block">图文: 王洪雷、张玉成</p><p class="ql-block">排版: 毕静静</p><p class="ql-block">初审: 景晗明</p><p class="ql-block">终审: 王春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