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宣传税收新政 为您答疑解惑</p><p class="ql-block"> 大家好,这里是凌源市税务局“凌税之爱 非常满意”税政微课堂,新鲜税政知识 简便专业实操,聚焦您的“急难愁盼”,解决您的“痛点难点”欢迎您与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税政微课堂,我是讲述人:周义博</p><p class="ql-block">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税源采集辅导。</p>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辽宁省税务局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合并申报,那么纳税人该如何在合并申报时维护税源信息呢?</p><p class="ql-block">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当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p><p class="ql-block"> 更为详尽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p><p class="ql-block"> (WEB端)财行税合并申报常规操作步骤</p><p class="ql-block"> 税源采集-申报。在这些步骤里,税源采集是关键环节,关系到能否正确申报。下面分三种情况,向大家做介绍。</p><p class="ql-block"> 一 已做税源采集但税源有变动</p><p class="ql-block"> 对于此种情况,首先需要进行税源信息修改与维护。(1)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p><p class="ql-block"> ①土地、房产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在需要修改的土地、房产信息上点击“基本信息”,进行信息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p><p class="ql-block"> ②土地、房产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在需要维护的土地、房产信息上点击“应税明细”,进入应税明细信息表点击“变更”进行税源明细维护,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p><p class="ql-block"> ③如果土地、房产税源信息已采集但无申报记录,可以点击“作废”进行作废税源信息。 </p><p class="ql-block"> ④如果土地、房产税源信息已采集并有申报记录,后因出售、投资、赠与、划转、被政府征用等原因权属转移给他人或者房屋灭失后,应通过义务终止注销税源信息。</p> <p class="ql-block">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在该税源操作选项中点击“义务终止”,填报土地转出的时间后,点击“纳税义务终止确认”按钮。</p> <p class="ql-block">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点击“义务终止”,填报房源转出时间,点击“纳税义务终止确认”按钮。</p> <p class="ql-block"> 二 已做税源采集且税源没有变动</p><p class="ql-block"> 已做过税源采集且税源没有变动的,直接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按钮,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勾选需要申报且已完成税源采集的报表,点击“选择未申报的税源”</p> <p class="ql-block"> 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点击“确定”按钮。</p> <p class="ql-block"> 点击“下一步”,跳转到申报界面,点击“申报”。</p> <p class="ql-block"> (客户端)财行税合并申报常规操作步骤</p><p class="ql-block"> 税源采集-申报。在这些步骤里,税源采集是关键环节,关系到能否正确申报。下面分三种情况,向大家做介绍。</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一 已做税源采集但税源有变动</p><p class="ql-block"> 对于此种情况,首先需要进行税源信息修改与维护。</p><p class="ql-block"> (1)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p><p class="ql-block"> ①土地、房产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勾选需要修改的土地、房产信息,点击“修改”,进行信息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土地(房产)信息”。</p> <p class="ql-block"> ②土地、房产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勾选需要修改的土地、房产信息,点击“修改”,进入税源信息维护界面,点击下面的应税信息,再点击“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土地(房产)信息”</p> <p class="ql-block"> ③如果土地、房产税源信息已采集但无申报记录,可以点击“作废土地(房屋)”进行作废税源信息。</p> <p class="ql-block"> ④如果土地、房产税源信息已采集并有申报记录,后因出售、投资、赠与、划转、被政府征用等原因权属转移给他人或者房屋灭失后,应通过义务终止注销税源信息。</p> <p class="ql-block">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选中该税源,点击“义务终止”,填报土地转出的时间后,点击“纳税义务终止确认”按钮。</p> <p class="ql-block">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点击“义务终止”,填报房源转出时间,点击“纳税义务终止确认”按钮。</p> <p class="ql-block"> 二 已做税源采集且税源没有变动</p><p class="ql-block"> 已做过税源采集且税源没有变动的,直接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按钮,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勾选需要申报且已完成税源采集的报表,点击“选择未申报的税源”</p> <p class="ql-block"> 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点击“确定”按钮。</p> <p class="ql-block"> 点击“下一步”,跳转到申报界面,依次点击“检查”“申报”。</p> <p class="ql-block">宣传税收新政 为您答疑解惑</p><p class="ql-block">今天,我们的税政微课堂就要和您说再见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税政知识和简便操作,请您继续关注凌源市税务局税政微课堂,我们下期再见。</p><p class="ql-block">制作:凌源市税务局青年理论小组乐业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