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榜样之光” 激扬“奋进力量” —— 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学习“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朱治国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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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朱治国,男,汉族,江苏洪泽人,1978年10月出生,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生前担任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曾任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组织处、组织二处处长,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处处长。2022年6月11日,因突发心源性疾病不幸离世,年仅43岁。</p> <p class="ql-block">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青海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原书记朱治国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p> <p class="ql-block">  4月11日,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朱治国同志先进事迹,会议由支部书记仁青江才主持,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p> <p class="ql-block">  会上,县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仁青江才同志宣读了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朱治国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的决定》及<span style="font-size: 18px;">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并</span>组织观看了视频“一名组织部长的生命答卷——追记青海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朱治国”。</p> <p class="ql-block">  <b>会议指出,</b>朱治国同志是在党的教育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优秀共产党员,是现代化新青海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楷模和榜样。他的先进事迹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是可圈可点、可歌可泣的。办公室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朱治国同志的先进事迹,把握精神实质,主动对标对照,汲取前进力量,明确努力方向。</p> <p class="ql-block"><b>  会议强调,</b>朱治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他彰显出的优秀共产党员高尚品格让人深受触动,肃然起敬。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活着就要有价值,要为民族活,为国家活,时代赋予我们的不仅仅是富足美好的生活,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斯人虽已去,精神永长存。作为新时代的基层干部,办公室全体干部要把朱治国同志的奉献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坚守使命、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务实创新,不断提高党办业务素质、工作本领,为全县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会议要求:</b><b>办公室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朱治国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要学习朱治国入党25年来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本着“一生忠诚,永远跟党走”的情怀; 要学习朱治国同志“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信仰和“一寸丹心向日明”的高尚情操; 要学习朱治国同志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要学习朱治国同志敢于担当、务实创新,努力干出一番优异成绩;要学习朱治国同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作为最高追求;要学习朱治国同志淡泊名利、克己奉公,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