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工作须知(二)

左权保密

<p class="ql-block"> 定密工作须知(二)</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4.谁是定密责任主体?</span></p><p class="ql-block"> 国家秘密“谁产生、谁定密”是一条基本准则。根据保密法,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进行定密。即,一个事项产生后,应当由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及时依法进行研判,将符合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这是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是机关、单位履行保护国家秘密意义的重要内容。</p><p class="ql-block"> 在机关、单位内部,产生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是定密责任主体。具体应当有相关工作的承办人员提出定密意见,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5.机关、单位应当如何做好定密工作?</span></p><p class="ql-block"> 《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定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检查,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p><p class="ql-block"> 具体而言,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自身定密权限,要对照保密法的规定,明确本机关、本单位是否享有定密权、享有何种定密权限;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本机关、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及其权限,严格规范定密程序,细化定密工作流程,定期审核本机关、本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及时作出变更或解除的决定;三是定期开展定密培训,多种形式普及定密工作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四是定期开展定密检查,对本机关、本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定密责任人、承办人掌握定密知识、依法开展定密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定密不当行为;五是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定密不当行为。</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6.原始定密的依据是什么?</span></p><p class="ql-block"> 保密事项范围是机关、单位原始定密法定的、直接的依据。保密法第十四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这里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就是各行业、领域的保密事项范围。</p>

定密

机关

单位

秘密

保密

事项

应当

工作

国家

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