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工作岁月——李昌钰博士在延安

龙的传人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李昌钰,美籍华人,全球刑事鉴识专家。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硕士、生化博士,美国哈姆斯顿大学荣誉博士。曾担任美国康涅狄格州警政厅长,是全美第一位出任州级警界最高职位的华裔厅长。康涅狄格州公共安全委员、康涅狄格州法医实验室主任、1979年至2000年的首席犯罪学专家。享有世界级“神探”、现代“福尔摩斯”之美誉!</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2006年,设立了“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在进入刑事鉴识科学界以来,先后在美国各州及全球十七个国家参与调查六千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平均每年主持处理三百多起案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特别是参与、主导鉴识过在全世界有重大影响的许多大要案件。如肯尼迪总统被杀案、尼克松“水门事件”、克林顿桃色案、“9·11事件”、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法医调查南斯拉夫种族屠杀万人案及吕秀莲“3·19枪击案”等。为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做出积极的贡献。</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本世纪以来,他多次回国研学讲课,与多个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广泛的刑事科学技术交流。有力的推动了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发展进步,促进了司法公正。2013年9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聘为顾问。被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聘为名誉院长、南通大学聘为终身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外专局为其颁发“友谊奖”。</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由于职业相关的原因,我对李昌钰博士仰慕已久。曾在网络及报纸、杂志上看过他的许多办案情况介绍。早就盼望能亲耳聆听他的授课演讲,与其进行面对面请教与交流,以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刑侦破案能力。</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2008年10月,陕西省公安厅首次邀请李昌钰博士来陕西讲学。我和延安市、县两级刑侦民警20余人,有幸在省公安厅礼堂,第一次亲眼目睹了李博士的风彩,亲耳聆听了他思维敏捷、推理缜密、生动精彩、恢谐幽默、妙语连珠的演讲。他用具体的案例,朴实无华的语言,图文并茂的视频课件,讲述了刑侦办案工作的意义及主要方法,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影响。特别是“用证据说话”的刑侦理念,使我们深受启发。为我们侦查办案、科学取证、公正执法,提供了新的、科学的思路和方法。使听课刑警耳目一新,大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2009年8月,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举办全省刑侦业务培训班,再次邀请李昌钰博士给我们授课。我有幸再次聆听了李博士的精彩授课,特别是在听课之后,时任省公安厅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厅长白少康同志,要我陪同李昌钰博士拜谒黄帝陵。我一听此言,兴奋的差点跳了起来。因为我虽然听过博士的两次讲课,但都是大班课,没有近距离和他交流。现在让我陪他去黄陵县,意味着我可以和李博士同车而行,可以面对面交流请教了。吃完午饭,我们同乘一辆考斯特中巴车,前往黄陵县。途中,我和李博士并排而座,在向他简要介绍了延安市、黄陵县的自然概况、风土人情、名胜古迹之后。借此机会,将宝塔区2007年6月发生的一起两个女幼童被害案的简况做了介绍,希望博士能抽时间给予指导。李博士很高兴,让我通知办案人员来黄陵县,抽空座谈案件。于是我立即通知宝塔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办案民警,前来黄陵县准备座谈案件。</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在黄帝陵李博士和我合影留念!</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出乎意外,由于沿途有道路维修,我们一行于下午三点多才到达黄陵县。没有片刻休息,直接到黄帝陵谒拜参观。李昌钰博士一行对黄帝陵非常感兴趣,每一处景点都不放过,而且看的非常仔细、听的非常认真。从陵上回来,已过下午五点。因李博士晚上要赶回西安,所以吃完晚饭,已没有时间座谈案件了。李博士很感遗憾,面带歉意地对我说:“今天没有时间了,非常抱歉。明年回国一定到延安,看看延安 、研究研究你说的案件”。我心有不甘地说:“好吧,我们等您,咱们在延安再见”。李昌钰博士高兴的说:“好一言为定”。</span></p> <p class="ql-block">  轩辕黄帝亲手所植的千年古柏。</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黄帝陵前下马碑:文武官员在此下马。</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2010年6月,时任公安部刑侦局长白少康同志,电话通知我:李昌钰博士一行回国讲学,行程安排到延安去。让我联系随行的孔先生,确定来延安时间,做好准备工作。白局长还建议:争取请李博士给你们延安市公安局讲一次课。真是千载难逢的良机,我立刻联系孔先生,确定来延安的具体时间,并请李博士给我们讲学。行程及时间确定后,我向时任延安市公安局长牟晓良同志作了汇报:李博士这次来延安,除参观学习外,还要研究指导宝塔区的两女童被害案件;请李博士给延安市、县两级民警做一次学术报告。牟当即表示同意,要我和时任刑侦支队长袁武科同志,负责去西安接客人及做好接待工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按照李博士的日程安排,我和袁武科同志提前来到西安。次日上午,又一次听了李博士给西安市公安局的演讲之后,陪同李博士回延安。由于西延高速公路延安境内有多处维修,只能改道南泥湾,才于下午七时许回到延安。简单吃过晚饭后,李昌钰博士没有休息,立即开始研究案件。</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这是一起非常离奇的刑事案件。发生于2007年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两个个体商户的女孩,在玩游戏时失联。晚十一时许,家长在附近准备拆迁的一幢二层楼内的一个破旧木箱内,发现了二人的尸体。俩人被绳索捆绑,全身衣服沾满水迹,木箱底部也浸有水渍,遂即立即报案。</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经现场勘察、并请省公安厅法医会同市局法医检验尸体,鉴定结论为:溺水后窒息性死亡。而发现尸体的室内没有任何盛水器具,不具备溺水死亡的现场条件,所以只能推定为移尸现场(俗称第二现场)。但该房子门锁完好,只有从窗户口爬着才能进出,又面临七里铺大街,因而不是理想的抛尸场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案件发生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兵强将,开展了全方位、大范围的调查和排查工作。但始终找不到符合死因条件的发案现场;摸排出一批作案嫌疑对象,但都不具备溺水作案的条件和环境,最后被一一否定。时任延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岚同志,多次听取汇报,研究案件进展情况,指导侦查破案工作,但仍未取得任何进展。时任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所长闵建勋来陕西后,省公安厅刑侦局请闵所长来延安,指导侦查破案工作。我陪闵建勋所长亲自复查现场,观看现场视频、照片,听取法医鉴定结论、调查走访、排查嫌疑对象进展情况汇报后表示:对发现尸体现场作为抛尸现场提出异议。认为不具备“中心现场向外围现场移尸、繁华地段向偏僻地方移尸”的常规。但对溺水死亡的结果予以认同。故无法认定发现尸体的现场,就是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第一现场。对侦破工作从本质上讲,没有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致使该案久侦未破,成为悬案。成了压在市区两级刑侦民警心头的巨石,使我们始终难似释怀。也是我极力请教李昌钰博士的根本原因。</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李博士非常仔细地看着投影仪上的每幅照片,反复观看现场视频录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疑点;认真听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尸体检验情况介绍,检验、鉴定结论的依据;以及调查访问、摸底排查情况介绍之后。李博士非常自信地讲述了自己的意见:1,俩名受害女童是在关入木箱之后,因缺氧导致的窒息性死亡;2,尸体及衣服上的水迹,是受害人自身出汗所形成的,并非入水后所留;3,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作案现场,并非移尸现场;4,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熟悉或者发现受害人之后,尾随受害女童进入现场,乘受害人没有防备之机,采取堵口等方法,使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后,用绳子将二人绑缚在一起,装入木箱。5,作案动机为性格变态所致的杀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李博士的分析推论,非常严密细致,使我们顿时脑洞大开,忽然觉得明白了许多,很多疑问也都得到了明确的解释。因时间已近十一点,李博士还要准备明天的演讲课件,我们只得怀着崇敬的心情,送李昌钰博士离开会议室。对这个推论,法医似乎仍有异议。但2011年4月,在安塞区发生的一起案件中,却得到了充分的验证。经调查:几名幼童玩捉迷藏,一个女孩藏入一口木箱之中,木箱盖子合上后,吊扣合页自然关闭,该幼童从里边无法打开箱盖,最后导致窒息性死亡。女孩浑身湿透,箱子底部有大量水渍,现场情景、尸体解剖情况都和这起案件高度吻合,从而进一步证明李博士的分析推论是非常正确的。</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第二天上午,李博士准时来到延安大学教学礼堂,为延安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公安局民警、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学生等近千名听众,送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刑事案件侦破思路与方法”的学术报告,使听众感受到了一次高水平的学术教育,为提高刑侦民警的侦查破案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时仼延安大学副校长王延奇先生,代表延安大学聘请李昌钰博士为: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李昌钰博士高兴的接受了聘请,表示有机会一定来延安大学讲学。</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span></p> <p class="ql-block">  时任延安市公安局长牟晓良同志给李博士赠送延安剪纸纪念册。</p> <p class="ql-block">  演讲结束后,李博士与我们合影留念。</p> <p class="ql-block">  我和李博士在延安大学大操场合影留念。</p> <p class="ql-block">  当李博士知道我女儿回延安休假,还前来听他讲课后,很高兴地同我们父女合影。</p> <p class="ql-block">   牟晓良局长致欢迎词:热烈欢迎李博士来延安参观学习,感谢李博士对延安市公安局工作的指导支持,感谢李昌钰博士的精彩演讲。</p> <p class="ql-block">  我向李博士敬酒,右一为延安大学副校长王延奇先生。</p> <p class="ql-block">  因为下午要返回西安,李昌钰博士没有午休,兴致勃勃的游览延安宝塔山景区。</p> <p class="ql-block">  在延安宝塔山合影留念(从左至右孔先生、李博士、牟晓良和我)。</p> <p class="ql-block">  在延安宝塔山与李博士的主要随行人员合影留念。</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李昌钰博士在延安的行程只有短暂的一天。但李博士见缝插针的工作精神、和蔼可亲的形象、平易近人的神态、严谨精彩的演讲、缜密细致分析讨论案件的作风,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激励着我们为提高破案水平而努力。</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由于时过多年等原因,宝塔区俩个幼童被害案最终没有侦破,犯罪嫌疑人没有得到应有的严惩,成为我的一块心病。我常常问自己,如果法医尸检结论正确无误,这个案件能不能成功侦破?如果李博士能早点指导我们理清思路、确定正确的死因、原始的作案现场、指明侦查方向,这个案件能侦破吗?我想答案应该是肯定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现在,我已退休多年了,今天写这篇工作回忆,就是想让现在及以后的刑侦民警,能从中汲取智慧、记取教训。锤炼尊重科学技术、尊重客观事实的良好素质。认真负责、细致入微、实事求是的利用犯罪现场信息,做出客观真实的检验鉴定结论,依法侦办好每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确定担当起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历史重任,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工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俗语云:“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书山学海永无止境”。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的奇葩案件会更多,面临的挑战会更为严峻复杂。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学习借鉴前人的智慧与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时代要求,才能站的更高、看的更远、走的更快更稳健。所以,在学习的路上要永远努力前行!</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