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沙自然村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

裕花石

<p class="ql-block">  根据陵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陵组(2022)11号文件要求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琼组通(2021)88号文件要求。</p><p class="ql-block"> 卜沙自然村支部于2023年3月26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在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卜沙自然村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前支部班子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并由五项议程逐一开展进行。</p> <p class="ql-block">  一、由卜沙自然村支部书记庄海卫传达《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陵组(2022)11号文件要求。</p><p class="ql-block"> 二、由支部书记庄海卫代表党支部班子作述职报告。</p><p class="ql-block"> 三、由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着支部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自我批评,然后支部其他党员逐一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开展批评,支部党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p><p class="ql-block"> 四、开展民主测评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2022度民主评议党员。</p><p class="ql-block"> 五党支部书记对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做总结。</p>

党员

民主评议

组织生活

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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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

自我批评

支部书记

召开

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