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4月4日上午,我校保卫科刘斌教官在巡查校园时发现一只受伤的小猫头鹰,随即上报校团委,校团委董媛老师赶到现场后,在保卫科同志们的协助下,将受伤的小猫头鹰先装入纸盒后,迅速联系林业部门。</p>  <p class="ql-block">  随后,经过吉安县林业局专家确认,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p>  <p class="ql-block">  吉安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将受伤的猫头鹰带回单位进行救治,对我校老师保护野生珍稀动物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学校对保卫科陈龙科长及刘斌队长进行了通报表扬,同时向全校师生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向他们学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