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春笋教育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清明节将至,为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的假期,请家长做好孩子的“第一责任人”,配合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一、加强安全教育</p><p class="ql-block"> (一)注意防溺水安全。进入暮春,气温升高,家长不管多忙,都要对孩子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碰面必说,天天说,时时说!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p> <p class="ql-block">  (二)注意交通安全。请带头做好交通安全好榜样,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驾驶人、乘车人均要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驾驶人前面不能载人,后座乘客必须满12周岁,乘车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接送学生车辆必须证件齐全(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驾驶无牌车、遮挡号牌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严禁逆行、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驾驶汽车上路行驶,驾乘人员均要系安全带;车辆行驶时,不能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电动自行车要登记上牌后方能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后座只能搭载不满12周岁的孩子,并且要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主动礼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下车推行。</p> <p class="ql-block">  (三)注意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请教育孩子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严禁烧田基草、烧果园草、烧香烛、烧纸钱、烧烟花爆竹、违法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谨防山火伤害。积极倡导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p> <p class="ql-block">  (四)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不乱碰开关插座,不私拉乱接电线。遇到突发消防事故及时寻求大人帮助或报警,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p> <p class="ql-block">  (五)注意饮食安全。教育孩子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食品,不购买“三无”产品,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对孩子春季传染病知识教育,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p> <p class="ql-block">  (六)注意网络安全。教育孩子不沉迷于手机和网络游戏,不私自与网友见面,并注意上网的内容和时间。</p> <p class="ql-block">  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p><p class="ql-block"> 请共同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及防护,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加强锻炼,引导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积极正确地引导孩子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共同多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坚持健康饮食。</p><p class="ql-block"> 最后,祝您和孩子在假期里享受快乐,收获快乐!</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高州市泗水镇春笋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2023年4月4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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