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九龙大道皇宁村大门东侧破损大型立柱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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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推进“三创”工作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2023年4月3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依法对九龙大道皇宁村大门东侧破损大型立柱广告牌进行拆除。</p>

皇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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