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南山集案

陈年九

<p class="ql-block">清康熙朝《南山集》案</p><p class="ql-block"> 《南山集》案是一起典型的报复泄怨的文字狱案。此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戴名世,安徽桐城人,从小家贫,但十分聪明并且特勤奋。因学识渊博,年轻时便开馆授徒,在当地名气很大。三十四岁时被督学使者李振玉荐入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学习。戴名世入仕途的时间很晚,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五十二岁的戴名世才在乡试中中举,第二年会试中又未中,直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再考时中会试第一名。殿试以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南山集》当时叫《南山集偶抄》,中间记录了明末的一些秘史:“(太子)徒步至嘉定伯周奎家。奎,太子外祖也。是时,太子姊长公主栖于奎家,相见掩面泣。奎举家拜伏称臣,已而惧祸,言于官:‘太子不知真伪,今在臣家,奎不敢匿也。'因召群臣识之,或言为真,或言为伪,言真者皆死,太子后杀于狱中。”此事是讲当时清廷占据北京城后,崇祯帝之太子躲入外祖父周奎家,周奎惧祸,告于清廷,使明朝崇祯帝之太子被杀死于狱中的秘史。这事件反映入侵中原的异族统治者,对汉族的残暴与高压,这是清廷最不想透露的秘密。但却被戴名世透露出来,犯了清廷忌讳。另一个是他书中的记载,在清定鼎后,写南明历史仍用南明三王年号。在一些文中还透露出清正统应从康熙开始,顺治朝不能为正统等等。戴名世的弟子尤云鹗把戴世的文百余篇刊刻行世,称之曰《南山集偶抄》。《南山集》有不少资料来自方笣之父方孝标的《滇黔纪闻》及戴名世学生余湛。因余谌曾遇一位在明朝当过大官的僧人,僧人给了余湛大量南明史料。戴名世所录述的资料,大体和方孝标所写的《滇黔纪闻》相同。因戴氏世居南山冈,故取名《南山集偶抄》,此便是以后著名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左都御史赵申乔以“倒置是非,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赵申乔与戴名世有隙,原因是戴名世与赵申乔为同榜进士。据说第一名(状元)本应是戴名世的,被赵申乔疏通关节,换为第二,将赵换为状元。戴名世是一个直性子,对此说了些对赵申乔不利之语,赵申乔怀恨在心。因《南山集》早已闻名于当时,故赵申乔从此书中挑毛病,弹劾戴名世。后此案牵涉三百多人,是康熙年间较大的文字狱。后刑部拟作如下判决,戴名世凌迟处死,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十六岁已上者将被斩,十五岁以下者及女眷将发边或作功臣奴仆。方孝标戮尸(因其为《南山集》写过序)。戴,方二人祖父,子弟,兄弟,及伯叔,侄子,凡十六岁以上者全部斩决,妇女给功臣为奴。刊刻,写序者一干人员及妻子均被处死或流放。后康熙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将原拟定处死的近百人改判为流放黑龙江宁古塔。康熙喜方苞文才,后赦方苞无罪,加以任用。至雍正帝登基,此案平反。因雍正皇帝在为亲王时阅读过《湘黔纪闻》与《南山集》,认为“虽皆非臣子之所宜言,实无悖逆之语。当时刑部复旨,亦未谓此外更有违碍之词,故亦以为冤。”雍正元年(1723年)下诏:“凡此案牵连隶旗籍者,尽得释归。”雍正皇帝敢于纠正其父朝中留下的历史错误,一登基便为上代留下的冤案平反,看来的确是一代明君。这是历史对他许多负面评价及不实之辞,也是最好的一个还击。而从清廷一系列的冤案中可以见到,凡国被外族统治,亡了国的人民受到侵略者的欺辱和杀戮,都是触目惊心的。亡国奴不如丧家犬一语是一点也不假。只有国家强大才可能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