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你们好!</p><p class="ql-block"> 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子女成长的第一任老师,要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溺水和交通事故是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两大潜在杀手。随着气温渐高,学生喜欢到东垣水渠、附近湟水河等地戏水、游泳。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上的车辆日渐增多,驾驶车辆的新手与日俱增,"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每年中小学生因交通、溺水而身亡的事故不断发生,令人十分痛心,为了悲剧不再重演,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快乐,避免意外溺水、交通事件的发生,我们特此提出如下建议,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p> <p class="ql-block"> 一、防溺水安全</p><p class="ql-block"> 1.要重视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p><p class="ql-block"> 2.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p><p class="ql-block"> 3.在没有大人陪同和没有配带救护设备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摇晃、乱跑、乱动,也不能超载超重,以免船体掀翻或下沉。 </p><p class="ql-block"> 4.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存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报告。</p><p class="ql-block"> 5.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成年人相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p> <p class="ql-block"> 对孩子做好交通和出行的安全教育,保护好孩子的人身安全。</p><p class="ql-block"> 1.教育孩子走人行道,不闯红灯,过马路时注意过往车辆,不要低头玩手机;</p><p class="ql-block"> 2.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马路上追车、爬车、强行拦车或抛物砸车;</p><p class="ql-block"> 3.教育孩子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p><p class="ql-block"> 4.12岁以下的孩子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岁的孩子不准骑小黄车,不得违法违规驾驶机动车辆上路,严防交通事故发生!</p> <p class="ql-block">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维护学生的安全与生命健康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我们迫切地希望你们能重视以上问题,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川口镇中心学校</p><p class="ql-block"> 2023年6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