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提高指战员纪律意识和条令意识,3月3日上午,光明大队组织召开“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大队领导主持,大队全体干部、队站干部及消防文员参加会议。<br> 会上,张国辉大队长首先传达学习了《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关于开展“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随后就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做了全面的部暑安排,明确了活动时间、各项工作分工和要求,并要求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性。<br> 最后,张国辉大队长就下一步做好“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增强自觉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在解决问题上精准发力。以条令纲要为基准,紧盯“人车酒、网电密、训战勤、黄赌毒、婚恋贷”等重点环节,加大对重点人、重点事的监控防范力度,着力解决队伍管理中隐藏的安全隐患,防范各类事故案件。三是要把“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作为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活动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管理教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