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谨防银行卡出租出借他人使用

美友347217975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案例回顾</b></p><p class="ql-block"> 客户陈某,2020年9月,到某银行营业网点成功开具一张储蓄卡,开卡时表示主要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但开卡后次月,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储蓄卡并未购买任何理财产品,但银行卡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渠道,出现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且快进快出,卡内长期无余额,交易对向繁多,交易账户均为广东、广西等沿海地区,交易过度频繁等异常迹象。银行工作人员按照反洗钱规定,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暂停该卡非柜面业务,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并及时电话回访客户。</p><p class="ql-block"> 经银行工作人员了解,陈某自开卡后暂未来得及购买理财,并将银行卡转借给朋友使用,未知朋友的具体使用用途。后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客户及时来办理了银行的注销手续,并表示将提高风险意识,保持警惕,不再将银行卡转借他人</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案例分析</b></p><p class="ql-block">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p><p class="ql-block">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存在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最高3万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案例启示</b></p><p class="ql-block"> 1.加强防范意识!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有效证件、银行卡、账户信息等,严禁将个人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前往银行销户。</p><p class="ql-block"> 2.以身试法,后果严重!国家严厉打击洗钱行为,转借银行卡、买卖银行卡均属违法犯罪,切莫因贪图小便宜,卖人情,莫不了情面,成为罪犯的帮凶,触犯法律底线,带来一生的悔恨。</p><p class="ql-block"> 3.维护金融秩序!要时刻提高警惕,主动维护金融秩序,对发现的买卖、转借、滥开银行卡,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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