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告家长书】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

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

<p class="ql-block">各位家长朋友:您好!</p><p class="ql-block"> 当今社会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而未成年人的世界观还未形成,人生观还未树立,如果涉足娱乐场所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我们倡议未成年人应当远离诱惑,远离娱乐场所!</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p><p class="ql-block">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正是生长发育阶段,要远离娱乐场所。网吧、KTV、酒吧、迪吧、慢摇吧等娱乐会所会改变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失去自我控制力,影响自身健康成长!</p> <p class="ql-block">  倡议未成年人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游玩。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p> <p class="ql-block">  倡议家长要担负起孩子的教育及监督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酒吧、KTV、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桌球厅等娱乐场所。学校也将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安全教育。家长与学校共同用健康的思想、品性和适当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大家一起携手加强教育管理,让孩子们健康、平安、快乐地成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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