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是全国文明城市,倡导文明行为、塑造文明形象是我们每个巩义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展示我市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到以下三点: 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排队乘车、主动让座;电动车、摩托车注册登记,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不骑乘无牌照车辆;开车时遵章行驶,不闯红灯,不在实线处变道,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不车窗抛物、不乱停乱放。 在公共场所打喷嚏掩口鼻,不大声喧哗、不语言粗俗、不争吵谩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躺卧公共座椅、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遛狗要牵绳,粪便及时清;热情友善回答陌生人的问询。 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毁坏公共绿地;不占用小区公共空间,不乱晾晒衣物;停车时不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不私拉乱扯、飞线充电,不乱贴乱画,不干扰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