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江苏商会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美友10873527

<p class="ql-block">  根据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赣市非公字【2023】2号文件《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赣州市江苏商会党支部于2023年3月18日下午,在江苏商会党支部会议室召开了党员大会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p> <p class="ql-block">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陈平同志主持。党建指导员沈立同志到会指导。</p> <p class="ql-block">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p><p class="ql-block">第一阶段,首先由支部书记陈平同志带领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公报要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部宣传委员蔡正锁同志组织学习《党章》第一章党员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节选内容。</p><p class="ql-block">第二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杨正东同志在会上传达市非公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通报了就如何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相关要求,并通报了2022年度党费收缴和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情况。</p><p class="ql-block"> 陈平书记在大会上作2022年度支部工作总结和2023年支部工作计划的报告,并进行了2022年度个人述职。带头进行了自我,表示愿意接受其他党员提出的批评。支部全体党员结合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根据自身实际,从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执行纪律、工作生活等方面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剖析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坦诚相见、开诚布公地批评和自我批评。</p><p class="ql-block"> 党建指导员沈立同志对参加此次组织生活会表达了自己感受,并进行了点评。指出,组织生活会是个很严肃、很重要的党组织活动,也是“三会一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党章》中对党员的要求规定,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每个党员同志在会上能够自我批评和指出其他党员同志存在的问题的地方提出批评,这样很好,毕竟是本着开诚布公,团结教育,共同进步的原则,希望商会党支部各个党员今后继续秉承以抓党建、促会建的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党员在商会发展,服务社会的实际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p><p class="ql-block">第三个阶段,采取不记名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测评。会议应到党员14名(含预备党员1名) ,实到党员8名,外省出差请假6名,经电话联系同意民主评议会议测评结果。会后,支委会根据测评表统计,经评议,14名正式党员中有8名评为合格、4名被评为优秀、2名被评为基本合格。</p>

党员

组织生活

民主评议

自我批评

同志

党支部

支部

商会

党建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