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我手写我心的艺术

轩雅居主人

<p class="ql-block">  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其“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p><p class="ql-block"> 古代史官修史,对材料处理、史事评论、人物褒贬,各有原则、体例,谓之“书法”。《左传·宣公二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p><p class="ql-block"> 文字的书写艺术。亦指书法作品。《南齐书·周颙传》:“少从外氏车骑将军臧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工。”宋钱愐《钱氏私志》:“元章书法之妙,今日可谓第一。”</p><p class="ql-block"> 指汉字形体。清叶名沣《桥西杂记·壹贰叁肆等字》:“至如秦汉碑,惟一二三书法不同。”</p><p class="ql-block"> 措辞方式。吕叔湘《标点琐议》:“《通鉴》书法,‘夜’一字为句,必有所承。上文未说何日之事,‘夜’字连下读,‘夜’字点断,意为‘到了那天夜里’;‘夜’字不断,意为‘趁夜里’。”</p><p class="ql-block">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中国汉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开始以图画记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当今的文字,又因祖先发明了用毛笔书写,便产生了书法,古往今来,均以毛笔书写汉字为主,至于其他书写形式,如硬笔、指书等,其书写规律与毛笔字相比,并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p><p class="ql-block"> 书法的演变一般是指书法字体的演变。一般说来魏晋时期既是书体的终结期,又是书法技法的集大成期。</p><p class="ql-block">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书体沿革流变,书法艺术异采迷人。从甲骨文、金文演变而为大篆、小篆、隶书,至东汉、魏、晋的草书、楷书、行书诸体,书法一直散发着独特的艺术魅力。</p><p class="ql-block"> 从象形文字到甲骨文,商周、春秋还有汉代的简帛朱墨手迹,唐楷的法度,宋人尚意,元明尚态,清代的碑帖之争等书法演进。</p><p class="ql-block"> 沈尹默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书法是有图画之美,但和图画又是有区别的,区别在哪儿呢?书法是线条的艺术,用抽象的线条来表现美,而图画是用色块,用色彩、用具象来表现美,虽然图画也有抽象的,但它毕竟给人视觉上的感观是具象,虽然图画也用线条,但它是用线条来表现物象,而书法是拿线条来表现文字,尤如音乐一样,我们无法指出哪一句是再现了什么,它只能给人以总的意象,书法也一样,它的线条不能给你指出具体表达了什么,从整体上使人产生一种情感,而具象的东西是低级阶段,上升为抽象的就是向更高级方向发展,是一种进步。</p><p class="ql-block"> 平素我们常说:"这道菜有味、好吃!"凡是吃的都讲究"口味"。平素我们也常讲,"这篇文章写得有味","某某人说话真有味"," 昨天我们在柳树林玩得真有味",甚至表扬或批评人也离不开这个"味" 字,诸如,"某某人懂味"," 某某人真不懂味",如此等等。</p><p class="ql-block"> 书法艺术讲究的"味",既不是"甜",也不是"酸",而是一种"意味",一种"情调",一种"趣味"。也就是说,当你看到宣纸上的黑白世界,能使你在精神上产生"愉悦"的感觉,"亢奋"的心理,不但"悦目",而且"赏心",甚至无法用语言来直接表达这种"愉悦"的味。</p><p class="ql-block"> 我国著名美学家邓以蛰先生提出:"无形自不能成字,无意则不能成书。"这句话既将书与字区别开来了,又提出了书法艺术的灵魂就在于"意"。关于这种"意"自古至今就有种种说法,诸如什么"风神"、"风韵"、"风骨"、"气韵"、" 神采"、" 风采"、"品味"等等</p><p class="ql-block"> "红杏枝头春意闹"," 云破月来花弄影", 一"闹" 一"弄",诗味全出。这种言外之意、韵外之致的"意境", 就是使你动情的"诗味"。看看那《兰亭序》、《古诗四帖》,《苕溪詩》,活生生的线条,妙趣无穷的字体,虚实相生的布局,五彩缤纷的墨色,达情性益心灵的风神,处处表现出一种吸引人打动人的"书味"。</p><p class="ql-block"> 线,是构成物体视觉形象的基本要素,也是构成书法艺术形式的唯一手段。但书法线决不是机械线,而是感情线,心迹线。人由于不同的心理,不同的情绪,不同的动作等,导致产生不同的线条。就是书法家的喜怒哀乐的感情全部以肢体的运动而表达为可视的形象这一妙理。也就是书法线条表现出的"书味"。</p><p class="ql-block"> 书法的"味"更能从生情定势的布局之中体现出来。精美出于毫端,妙趣在于布白。线条美是单相之美,字体美是个体之美,而章法美是整体之美,这种美主要表现在:联络有序、相承起伏、映带呼应、韵律节奏、参差变化、违而不犯、和而不同,显示出一种音乐美,犹如一曲交响曲,越听越动听,余音在耳,回味无穷。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其"书味" 还表现在墨色和书写的内容上。</p><p class="ql-block"> 书法"味"不论表现在线条、在结体、在章法,还是在墨色、在书写的内容,归根结底都来自于一个"情"。喜则字舒,怒则字险,哀则字敛,乐则字丽。表情美既然是感情之美的外貌,因而她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因境而异。</p><p class="ql-block"> 一幅书法作品,其中有看得见的东西,笔画、墨色、字形、诗句等,这是"躯体";还有看不见的东西,感情、风神、韵律等,这是"灵魂"。书法出"味",往往就出在这"灵魂"上,故此只能靠细细品味,才可感悟得到。要使书法打动人心,使观赏者产生思想共鸣,则作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字内功夫,二是字外功夫。字内功夫,即笔墨功夫。其次是"脱化生新", 在精心临摹古人法帖的基础上,得形得神之后,不断溶入自己的个性之"味"。第三是文字功夫,要熟练掌握汉字的八个笔画及其变化,汉字的结构及其变化,尤其是草书符号及其变化。还要具有 "六书" 汉字知识。</p><p class="ql-block"> 书法要有"味",必须有学识修养,有字外功夫。书法家首先应是学问家。书品人品,人所共仰。一是要有文化素养。二要有学识修养。没有一定的学识修养,是无法创作出上乘之作的。学识深,意气平和;学识高,胸怀豁达;学识广,联想丰富。历史上卓有成就的书家,都是学识丰富深广的文人、学问家。识广方能才高,才高方能创作出"书味"。三是要有艺术素养。书法是一种精神产品,一个人如果没有几个艺术细胞要创作出艺术产品是不可能的。这种艺术素养,有先天因素,更主要的是后天的努力,是要从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逐渐培育出来的。四是要有品德素养。善是美的内容,美是善的表现形式,这种"美善统一" 是我国传统哲学中的基本观点。人的道德品性与书法作品的风格及其价值是切切相关的。</p><p class="ql-block"> 书法是体现人们心灵美的特殊造型艺术,书家的道德修养越深,则书法艺术境界越高,书法必然越有"味"。明·项穆说:"学术经论,皆由心起,其心不正,所动悉邪。"王昱说:"立品之人,笔墨自有一种正大光明之概。"</p><p class="ql-block"> 书法是中国的艺术,只能有"书味",不可有"洋味";书法是高雅的艺术,只能有"雅味",不可有"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说:“如果说能够表现个性,这就是最高的美术,那么各种美术,以写字为最高。”&nbsp;</p><p class="ql-block"> 林语堂认为:“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民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p><p class="ql-block"> 书法是中国古典艺术的一朵奇葩,在世界各国文字书写中,没有任何其他文字的书写,像汉字的书写一样,最终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并且源远流长。</p><p class="ql-block"> 书法艺术的形式,最为简单不过——只有汉字、只有黑白的组合,至多加上纸色和装裱形式的变化以及红色印章的搭配。但是,这最简单的形式中,却包含着无限变化、无限丰富的形态。</p><p class="ql-block"> 林语堂说:“中国字尽管在理论上是方方正正的,实际上却是由最为奇特的笔画构成的,这就使得书法家不得不去设法解决那些千变万化的结构问题。于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蕴蓄、精微、迅捷、优雅、雄壮、粗犷、谨严或洒脱,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长短、紧密,有时甚至是懒懒散散或参差不齐的美。”他甚至认为,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这些观念(以及形式和结构的原则),还影响到了“中国绘画的线条和构思”、“中国建筑的形式和结构”,“正是(书法所探索出来的)这些韵律、形态、范围等基本概念给予了中国艺术的各种门类,比如诗歌、绘画、建筑瓷器和房屋修饰,以基本的精神体系”。</p><p class="ql-block"> 中国书法是一种诉诸视觉的艺术形式,它的作品,最终体现为凝定在纸上的形态,无论是悬挂墙上还是置诸案头,都是一种静态的欣赏。但是,好的书法作品却总是给欣赏者以动感。</p><p class="ql-block"> 南宋姜夔说:“字有藏锋出锋之异,粲然盈楮,欲其首尾相应、上下相接为佳。后学之士……皆支离而不相贯穿。余尝历观古之名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他又专门提出一组关于书写速度的互为矛盾的概念——“迟速”——加以讨论,说:“迟以取妍,速以取劲。必先能速,然后为迟。”盛熙明与姜夔有同样的感受,他说:“每观古人遗墨存世,点画精妙,振动若生。”显然,在他们的眼里,书法作品充满了节奏变化。</p><p class="ql-block"> 汉字书法中,草书给人的动感最为强烈。萧衍《草书状》说草书“有飞走流注之势”,宋曹说:“草书贵通畅。……种种笔法,如人坐卧、行立、奔趋、揖让、歌舞、擘踊、醉狂、颠伏,各尽意态,方为有得。”唐代著名草书家张旭,曾经观看舞者公孙大娘表演剑器舞,因而得悟草书的精意,杜甫有诗赞述此事,在书法史上传为佳话;又传闻他曾经见到公主和担夫争道,由彼此之间的动势而领会草书的要诀。因此,在后来的艺术家心目中,张旭的书法,已经充分表现了天地间各种事物的运动本质,故韩愈赞誉他说:“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p><p class="ql-block"> 早在唐代,张怀瓘就已经把书法同音乐相提并论,认为如果没有“独闻之听”,是无法来讨论书法这“无声之音”的。近代以来的学者,同样赞成这一观点。宗白华说:“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徐悲鸿说:“中国书法……有如音乐之美。点画使转,几同金石铿锵。”</p><p class="ql-block"> 汉字起始时字形是以象形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并且在先民的观念中,汉字是圣人“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而创造出来的。这种观念影响深远,造成了人们对书法艺术极重要的一种诉求:以形写象。希望在抽象的点划、结构乃至章法中,表现出或欣赏到自然的大美。</p><p class="ql-block"> 张怀瓘《书议》认为,书法“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这一相是“无形之相”,是取千变万化的自然之神意(而非外形)融铸而成的书法形象。韩愈赞誉张旭说:“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翁方纲甚至说:“世间无物非草书。”</p><p class="ql-block"> 扬雄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这句话,本是用来描述文章意义的,但后来却成为关于书法与人的关系命题的经典论述。 </p><p class="ql-block"> 在汉代后期书法的艺术性质初步被社会所承认的时候,赵壹就已经指出这一点:“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传为锺繇所作的《笔法》说得更加简洁:“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p><p class="ql-block"> 文章可以反复地加工修改,而书法创作具有不可重复性和不可逆性,可以捕捉书写者的即时情绪和心态。孙过庭分析王羲之的各件作品说:“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有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因此他认为书法可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p><p class="ql-block"> 既然书相即是人心,则关于人心的各种要求,也就相应地在理论上被提出来,对书法审美作出规定。刘熙载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虽然他没有明确提到“德”,然而“德”却是“如其人”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唐代颜真卿地位的确立,主要是在宋代,而使他成为唐代书家冠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的“忠孝”形象。黄庭坚认为,苏轼之能拔萃于宋代书家,根本的原因在于他的学问文章之超卓:“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