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庄村进一步推进“门前五包”

邹庄村

<p class="ql-block">  为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在邹庄村沿街各单位(店铺)门前划定责任范围,由沿街各单位承担责任区内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秩序(简称“门前五包”)的城市管理方式,是“政府牵头、社会协调、群众参与”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p><p class="ql-block"> “门前五包”的具体内容:</p><p class="ql-block">(一)包净化:责任区内卫生保洁,做到“三净”(地面净、墙体净、花池绿地净),“七无”(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积水、无渣土碎石、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一及时”(冬季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积雪)。</p><p class="ql-block">(二)包绿化: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破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不得在树木上扯绳、晾衣、晒被、挂物等,不得将垃圾、污物倒入绿化带内。单位、小区庭院绿化按规划要求达标。</p><p class="ql-block">(三)包美化:责任区内建筑物门面、墙体、栏杆的美化、清洁,保持容貌整洁美观;屋顶不得堆放杂物;责任区内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发现应及时制止和举报。</p><p class="ql-block">(四)包亮化:沿街建筑物,应设置夜景灯光装饰,定时开启,并保持亮化设施整洁完好;沿街单位(店铺)的门头牌匾,应当安装亮化设施,做到字迹清晰、图案光亮、显示完整醒目;加强亮化设施维护,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破损应及时修复。</p><p class="ql-block">(五)包秩序:责任区内无店外经营、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乱挂、乱搭乱建、乱占乱挖;不得设置、摆放落地式灯箱。</p>

五包

亮化

区内

绿化

责任

沿街

门前

设施

美化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