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乡村振兴局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

布和必力格

<p class="ql-block">3月13日,兴安盟乡村振兴局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盟直机关工委督导组领导盟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大义一行三人专程到会指导。局党支部书记周文主持并讲话,局在家全体党员参加会议。</p> <p class="ql-block">会前,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党章并进行研讨交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同时,党支部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活动,</p> <p class="ql-block">会上,局党支部书记周文同志汇报了2022年度支部工作情况,重点查摆了加强理论学习、创新党建工作、提升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接受支部党员的评议。每位党员对照党中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与要求以及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深入查摆自身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分析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进行互相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让党员干部在严肃活泼的党内生活中得到党性锻炼。</p> <p class="ql-block">督导组领导盟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大义同志对盟乡村振兴局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盟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对本次组织生活会高度重视,准备充分;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自我批评严肃、相互批评到位。建议盟乡村振兴局党支部以此次组织生建议盟乡村振兴局党支部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忠诚教育;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p> <p class="ql-block">会议指出,盟乡村振兴局党支部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从主观上、思想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查摆、深入剖析,并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全体党员干部也敞开心扉、开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整体来看,达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加油鼓劲、促进工作的预期效果和目的。</p> <p class="ql-block">会议强调,一是要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带头做政治忠诚的“明白人”。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要全力以赴推动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始终带头做乡村振兴事业上的“领路人”。2023年,全局围绕盟委行署安排部署,聚焦“五大任务”“六项措施”共谋划重点、亮点、难点工作11项,认真对标对表,绘好“施工图”,落实“施工表”,积极入位,主动作为,用好用活督查考核这一有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要持之以恒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带头做困难群众的“贴心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社会关注焦点、群众关注热点和工作推进堵点,持续发力、精准发力,实实在在给群众解难题、增收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四是要驰而不息推进自我革命,始终带头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要坚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融入支部“三会一课”、贯穿学习教育,充分利用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底线。</p> <p class="ql-block">局党支部所属第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现场图片(督导组领导全程参与指导)</p> <p class="ql-block">局党支部所属第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现场图片</p> <p class="ql-block">局党支部所属第三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现场照片</p> <p class="ql-block">文字:吴丽丽</p><p class="ql-block">一审:布和必力格</p><p class="ql-block">二审:陈红花</p><p class="ql-block">三审:周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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