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3月14日,胡先生将一面写有“持正义秉公执法、为民工尽心维权”的锦旗送到了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手中,为监察人员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点赞,为快速解决被拖欠的工资表示衷心的感谢。</p> <p class="ql-block"> 2月27日,高陵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胡先生投诉在高陵区某办公楼从事装修改造吊顶工作被拖欠15人工资5万余元。案件处理科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询问、制作笔录确定欠薪属实。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高陵区劳动监察大队责令该公司按时限支付胡先生等15人工资。3月11日,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工人的工资。</p><p class="ql-block"> 人民满意是工作的试金石。高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坚持将提升群众满意度和企业便利度作为工作主基调,对举报投诉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牢固树立的店小二服务意识,不断将执法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