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护航,共铸消费和谐——主题班会

和硕县第一小学四年级1班

<p class="ql-block">  节日发展历史: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p> <p class="ql-block">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p> <p class="ql-block">  节日设立宗旨: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p> <p class="ql-block">  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p> <p class="ql-block">  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p> <p class="ql-block">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3·15字样: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也显示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睁大的眼睛:表明消费者协会时刻关注并提供消费信息,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双环形的手:寓意消费者协会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地球造型:亦为舒展的人形,寄予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国际性及与人权保护的重要关系。</p> <p class="ql-block">  切记: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p>

消费者

权益

保护

组织

范围

国际

中国消费者协会

诉讼时效

交往

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