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开始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全会将审议<strong>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草案)</strong>、中央政治局拟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h3></br><h3><strong> </strong></h3></br><h3><strong>党和国家机构为什么还要改?</strong></h3></br><h3>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h3></br><h3><strong>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怎么改?</strong></h3></br><h3>2月2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明方向:</h3></br><h3>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h3></br><h3>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机构进行了八次改革:</h3></br><strong>第一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1982-1984年</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以精简机构为重点</strong><h3>为有效解决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政府机构臃肿、部门职责不清、人浮于事、行政运行成本过高、机构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strong>1982年我国启动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机构改革。</strong></h3></br><h3>1982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议,原则上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初步方案。此后,国务院率先进行机构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的机构改革逐步推进。</h3></br><h3>通过此次机构改革,政府机构得到了很大的精简,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由100个减少到61个,其中经济管理部门由71个减少到41个,国务院部委的领导人数由530多人减少到180多人,工作人员从5.1万人减为3万人,缩减了41%。</h3></br><h3> <h3>与此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由18万人减至12余万人,精减了30%,地(市)、县机关工作人员则精简了20%。</h3></br><h3>此次机构改革在精简机构和干部人员、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突破,解决了领导班子新老交替问题。</h3></br><h3> <strong>第二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1988年启动</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strong><h3>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家开始重视政府职能的转变。</h3></br><h3>1988年启动的机构改革强调为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搞活企业等服务,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精干机构、精简人员、政企分开,把生产经营的权利交给企业。<strong>此次改革的重点领域放在同经济体制改革极为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strong></h3></br><h3>在改革过程中,把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转移出去,把直接管钱、管物的职能放下去,把决策、咨询、调节、监督和信息等职能加强,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逐步转到间接管理为主。</h3></br><h3> <h3>在此次改革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改革思路,开始重视理顺党政关系、政企关系。在改革过程中,按照“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原则精简专业部门和减少人员编制。经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减由22个调整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7个减为44个,机构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h3></br><h3> <strong>第三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1993-1995年</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为核心</strong><h3>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为了破除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呈现出的诸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环节,1993年3月22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h3></br><h3>该方案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为中心任务,<strong>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部门,强化社会管理职能部门,转变部分专业经济部门为行业管理机构或经济实体,</strong>如将很多行业主管部门改为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大力精简基础行业部门的内设机构和人员,下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权,以便达到“宏观管住,微观开放”的要求。</h3></br><h3> <h3>此次机构改革之后,取消了15个部委归口管理机构的称谓,改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仍设15个。非常设机构也进行了大幅度的裁减,由85个减少到26个。同时,此次改革方案采用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乡五级联动方式,并在三年内基本完成,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各级机构精简人员比例为25%。</h3></br><h3>此次机构改革,对政府的职能定位有了更为清晰的界定,即“政企分开,宏观管住,微观放开”。</h3></br><h3> <strong>第四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1998-2002年</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初步探索构建服务型政府</strong><h3> <h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迎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h3></br><h3>方案明确此次改革的目标是<strong>“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strong>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率先进行了机构改革。</h3></br><h3>随后,党中央各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及群众团体的机构改革陆续开展。1999年以后,省级党和政府的机构改革分别展开,2000年,地(市)、县、乡机构改革全面启动,到2002年中旬基本结束。</h3></br><h3> <h3>通过此次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了11个,剩29个;人员编制机关干部编制减少了近一半,剩1.67万;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到200多项;省级政府机构设置平均减少15个,剩40个,人员编制平均精简47%;地(市)、县、乡机关行政编制精简了20%,精简人员89万。</h3></br><h3> <strong>第五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2003年</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强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strong><h3>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随着改革的深入面临新形势,为使政府机构及行政管理体制能够与之相适应,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h3></br><h3> <h3>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该方案的重点在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strong>体现出了“政企分开、宏观管住、微观放开”的服务型政府理念,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strong></h3></br><h3> <strong>第六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2008年</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核心的“大部制”改革</strong><h3>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2008年初国务院制定了新的机构改革方案,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依据该方案,此次机构改革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h3></br><h3>改革的主要任务是,<strong>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为核心任务,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strong>此次机构改革涉及到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地方各级政府机构也相应进行了改革。</h3></br><h3> <h3><strong>此次改革首次提出“大部制”的理念,</strong>将许多职能交叉重叠的部门进行了整合,为提升行政机构办事效率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同时,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使得政府机构改革朝着服务型政府目标更进一步。</h3></br><strong>第七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2013年</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继续稳步推进职能统一的“大部制”</strong><h3>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使政府职能能够有效保障“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目标的达成。</h3></br><h3>2013年,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strong>改革目标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继续稳步推进职能统一的“大部制”机构改革,化解政府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问题;</strong>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注重完善制度机制保障。2013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至25个,铁道部、卫生部等退出历史舞台。</h3></br><h3> <h3>通过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角色关系,<strong>有效推动了“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strong>为贯彻落实各领域的深化改革奠定了组织基础。</h3></br><h3> <h3>▲2013年3月,铁道部换新牌, “中国铁路总公司”取而代之。</h3></br><strong>第八次</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2018年</strong><strong data-brushtype="text">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党政机构改革</strong><h3>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18年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相较于过去,国家机构改革只侧重于行政体制改革,此次国家机构改革<strong>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并且突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strong></h3></br><h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strong>确保</strong>党的领导全覆盖,<strong>确保</strong>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h3></br><h3>为了确保党的机构组织能够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的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发挥综合效益)、推进党的纪律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h3></br><h3> <h3>▲2018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挂牌。</h3></br><h3>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开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据此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0个,办事机构2个。</h3></br><h3> <h3>参考文献:</h3></br><h3>张建琴《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党政机构改革历程及新时代改革重点》</h3></br> <p class="ql-block">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著作权归作者所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