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级政治组第四周教研活动

余干一中 邱龙元

<p class="ql-block">政治组第4周教研</p><p class="ql-block">主题: 1、学习垃圾分类材料</p><p class="ql-block"> 2、集体备课 选修二第一课</p><p class="ql-block"> 3、交流挑选蓝本</p><p class="ql-block">主持:蔡小军</p><p class="ql-block">主讲:邱龙元</p><p class="ql-block">主评:全员</p><p class="ql-block">主编:邱龙元</p> <p class="ql-block">  春风有信,花开有期,所有的美好都在路上,今天我们进行这个学期的第四次教研,也在专业的道路上共同成长。</p><p class="ql-block"> 会议第一项:首先有邱龙元老师带领大家学习垃圾分类。</p><p class="ql-block"> 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p><p class="ql-block"> 垃圾在分类储存阶段属于公众的私有品,垃圾经公众分类投放后成为公众所在小区或社区的区域性准公共资源,垃圾分类搬运到垃圾集中点或转运站后成为没有排除性的公共资源。从国内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p><p class="ql-block"> 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会议第一项:垃圾分类</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会议第二项进行选修二第一课备课</p><p class="ql-block"> 首先蔡组长对选修二和课程进度进行了一个说明。选修二是法律与生活,第一法律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特别高中学生处于未成年人与成年的交替时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重要阶段,加强法制宣传,能够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有助于他们在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人守道德底线,维护公平正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从上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第二关于教法:尽可能采取与高中学生的生活实际相适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结合学生学习特点和需要的介绍,他们今后走向社会所必须要的基本法律,例如实践类教学法、联系学生生活的方法。</p> <p class="ql-block">  段学辉老师对第一框的重难点进行了分析。第一民法的概念: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必须平等不平等不适用法律,第二民法调整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第二本框的重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的三个要素,特别是客体比较抽象,在不同的关系,我们要举出相应的例子,形象一点学生才好理解一点。</p> <p class="ql-block">  雷献华老师对二框进行了备课。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主要讲我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第一特别是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的区别,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第二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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