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废机油案

<p class="ql-block">2023年2月22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执法中队在日常巡察中,发现有一辆箱式货车在东观村附近违法从事收购废机油行为。局党组第一时间启动联合执法机制,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p> <p class="ql-block">执法人员对货车车主进行依法询问后确认:该车主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当日在祁县东观镇108国道路边修车摊点共收购8桶废机油,尚未进行销售就被执法人员查获。 </p><p class="ql-block">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规定,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回收和处置。由于现场查获的车辆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且没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属违法行为。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交了涉嫌违法人员,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箱式货车进行了扣押。</p> <p class="ql-block">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利剑斩污”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收转运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持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生态环境安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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