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3年2月11日下午14:30分,河南省焦作市火车站,在焦作铁路警方的通力协作下,规避了7年、刚刚走下火车即将出站的被执行人张某水(左一)被等候已久的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采取拘传措施,这是获嘉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公安机关依法网上布控,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又一典型案例。</p> <p class="ql-block"> 是日,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浮立平等在火车抵达前提前赶到候车大厅,同铁路警方进行沟通、协调,请求协助。</p> <p class="ql-block"> 焦作铁路警方认真查看文书材料,详细商讨布控环节,确保万无一失。</p> <p class="ql-block"> 被执行人张某水与申请人刘某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法院于2015年作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水归还刘某仁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水未履行义务,刘某仁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水归还了借款15500元。后,协议未得到履行,且张某水下落不明,鉴于未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在随后很长时间里,针对申请人提供的大量信息,执行干警抽丝剥茧,精准分析,终于确定了张某水在焦作市博爱县的住址,但多次蹲点、突击执行,<span style="font-size: 18px;">被执行人张某水始终未能拘传到案。2022年12月,</span>应申请人要求,获嘉县法院还曾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亦未取得任何进展。2023年初,获嘉县法院依法向获嘉公安机关移送了布控申请,开始对张某水进行进一步的查询。2月10日上午,接获嘉公安机关通报,被执行人张某水将于2月11日下午搭乘火车抵达焦作,于是,获嘉县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警力,制订了拘传计划。</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感谢焦作铁路警方(右一二三)的配合</p> <p class="ql-block"> 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获嘉县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其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张某水被依法送拘。</p> <p class="ql-block"> 2月11日晚上18:44分,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在获嘉县拘留所对被执行人张某水进行询问。</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刚下火车又上警车</p> <p class="ql-block">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获嘉县法院正告每一名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必须得到执行,任何心存侥幸、规避执行的想法和行为都是徒劳的。请主动履行你的义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