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刻汲取佳木斯“2.1”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平房区商、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商、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月8日,平房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商、市场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暨集中约谈会。会议由平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邢林主持,辖区商、市场负责人、大队防火监督人员等参加了会议。</p> <p class="ql-block"> 首先,由张亚军副大队长通报了佳木斯“2.1”火灾事故情况,系统的分析了辖区商、市场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指出了商、市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现场听取了商、市场相关负责人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难点,邢林大队长及防火监督员针对各学校所遇到的难题和难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p> <p class="ql-block"> 随后,邢林大队长就下一步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风险防控能力。商、市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切实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各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到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纠正到位,重大风险公示到位,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整改到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到位,事故警示教育到位,灭火应急演练组织到位,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到位。确保各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无死角,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高频次开展培训演练。二是加强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和警示教育。各场所要结合春季大风天特点,严格开展日常检查,营业期间2小时巡查一次,切实掌握单位内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清管理漏洞,禁止营业期间违规使用电气焊作业,非营业期施工的要做好隔离和现场看护措施,各场所要高频次播放违规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的案例警示专题片、宣传资料并广泛宣传,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提高场所员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三是防患于未然,投注火灾保险。从历年火灾数据来看,公众聚集场所场所火灾风险较高,发生火灾频率较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续赔偿、恢复都为场所带来巨大经济压力,火灾保险能够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结合事故情况予以赔偿,能够有效缓解场所经济负担。按照《消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各场所必须树立“珍惜生命,远离火灾”的强烈消防安全意识,狠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为构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出努力。</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平房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强化监督管理,对商、市场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各商、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