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3年1月17日上午,潞州分局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政委刘军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常务副局长冀国栋、副局长侯艳冬、副局长宋志斌、纪检书记程瑞以及法制、刑侦、英雄路所、西郊所、堠北庄所等单位负责人。</p><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潞州分局政委刘军同志首先传达了国家五部门在疫情政策调整后,妥善办理刑事案件的精神。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主要内容有:对于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立案侦查;已经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由侦查机关撒销案件;已经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法制大队长张东升同志对我局侦办的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进行了简要介绍。按照文件精神,会议一致通过对我局侦办的4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予以撤案处理。</p><p class="ql-block"> 此次会议,彰显了我局积极、主动、有效的履职保障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努力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