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临潼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b></p><p class="ql-block">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从2023年1月1日起缴费标准共设有9个档次,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最低档300元,最高档3000元,每个档次均有对应的财政补贴,一同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p><p class="ql-block">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按月发放,待遇领取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当前我区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为188元,在缴费满15年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5元。举个例子:按照现行最高档次每年3000元标准,逐年缴费满15年,60周岁后<b style="color:rgb(176, 79, 187);">每年</b>可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6530元。</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b></p><p class="ql-block"> 凡具有临潼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或手机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自助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标准有哪些?</b></p><p class="ql-block"> 自2023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300元,缴费补贴标准和其他缴费档次保持不变。设为每年缴费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是依据缴纳总数计算,缴的越多,领的越多,建议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p><p class="ql-block"> 对参保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和已脱贫人员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享受30元缴费补贴。选择其他缴费档次时,代缴政策照常执行,缴费补贴按该档次对应标准执行。</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有没有补贴?</b></p><p class="ql-block"> 省、市、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参保缴费有啥补助政策?</b></p><p class="ql-block"> 对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中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50%;对轻度残疾人,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20%。低保对象(不区分户籍)、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选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时,由省市区财政为其代缴50元。</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马上就60岁了,还没有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只交了一两年,现在缴纳行不行?</b></p><p class="ql-block"> 对于已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如果缴费年限不足,可以申请补缴中断年度保费,但是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并且养老金由缴足费用次月开始计发。对于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在当年缴费期内可以先缴费再补缴,并且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可享受政府补贴。</p><p class="ql-block"> 但是,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不允许再进行补缴。</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b></p><p class="ql-block">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b></p><p class="ql-block">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p><p class="ql-block"> 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7月1日实施时,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补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p><p class="ql-block"> 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缴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保险待遇。</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b></p><p class="ql-block">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系数139确定。</p><p class="ql-block"> 凡在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p><p class="ql-block"> 城乡居民缴费(不含补缴)满15年,每增加1年缴费(不含补缴),待其年满60周岁时,在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5元。</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和个人账户继承问题?</b></p><p class="ql-block">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合法继承人可领取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费。</p><p class="ql-block"> 其合法继承人应在3个月内办理关系注销,区经办机构在其关系注销办理完成后,支付800元丧葬费。</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进行待遇资格认证?</b></p><p class="ql-block"> 目前,资格认证周期采用非自然年度(365天内)认证周期,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即可正常领取待遇。在每个确认期内,待遇领取人员一般只需进行1次资格认证,也可以多次认证,每更新1次认证时间,该人员确认期开始时间随之更新,同时确认期相应递延。逾期未认证,系统会暂停发放养老金,完成认证后会及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待遇资格认证方式有哪些?</b></p><p class="ql-block"> 方式一: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打开“陕西养老保险”APP→“年检认证”,进行人脸识别;点击“认证查询”,查看认证结果。如果老年人无法使用手机,可以由亲友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中的“亲友”功能进行操作。</p><p class="ql-block"> 方式二: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采取现场核实的方式,由家属向所属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街办核实后通过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操作资格认证。</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b></p><p class="ql-block">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户籍迁移了能不能办理保险关系转移?</b></p><p class="ql-block">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p><p class="ql-block">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p><p class="ql-block"> 临潼区内户籍迁移只办理户籍信息变更,无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b></p><p class="ql-block">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移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两类。</p><p class="ql-block">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移:</p><p class="ql-block"> 一是省内转移。转移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先到转入地街办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再到转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接收函》,然后由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接收函》交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p><p class="ql-block"> 二是省外转移。转移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先到转入地街办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再到转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接收函》,办理时需向经办机构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相关信息(包括转出地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然后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接收函》交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p><p class="ql-block">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p><p class="ql-block">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目前只能在待遇到龄年度办理。转移申请人应先到转出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在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带到转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p> <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255, 138, 0);">能否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b></p><p class="ql-block"> 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没有意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这两者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同时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会把其中一份养老保险退回或将两个养老保险账户合并。如果想多领养老待遇,可以提高缴费档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