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聚力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果。

县市场监管局韩静

<p class="ql-block">  乐亭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十大攻坚行动”,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原则,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p> <p class="ql-block">  一是实施风险评估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我县14家监测点稍点医院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95例。从上报的病例发生场所和就餐地点梳理排查,未发现各类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发生食源性病例报告;二是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避免粮食重金属超标风险;,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等各类专项行动,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农药施用量逐年下降,实现了农药减量增效预期目标;三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学校定期自查,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堂供餐质量管理,确保全县营养改善计划不出现问题;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拉网式检查+随机性抽查”相结合,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重点加大对县、乡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规范、优化满庭芳集中配餐单位全流程配餐体系建设,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四是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围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奶制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聚焦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以及食品“三小”等重点区域,对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三无”、“山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453户次、食品销售主体3937户次、餐饮服务主体2686户次,排查问题风险隐患114个,已全部落实整改;五是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提质行动。全县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33家。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底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按照“规范发展、转型提升、清理取缔”的总原则,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六是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餐饮经营主体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环节的安全标准有力有效落实。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餐饮服务企业100%达到“清洁厨房”标准。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并重,持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等各环节的学校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把食材安全关口,确保师生餐饮绝对安全。积极推广“食安封签”,开展“净网”行动,行政约谈餐饮单位32家,对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开展重点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净化了网络订餐环境;七是开展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制粉专项行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强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制粉经营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督导专人专管、专区专柜销售,同时加强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核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 八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我县优质粮食工程包括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和粮油质检站两个子项目,其中:产后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420万元,争取国家资金210万元;粮油质检站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目前项目已完工,经县级初验后,市级验收合格,打造成我县首个具有检测资质的粮油食品检验机构;九是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在办公场所、监管场所等地通过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进行科普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和行业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十是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对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加强全方位工作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内容。坚持绿色优质导向,大力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2022年,组织乐亭县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乐亭县原野水稻专业合作社2家农业生产主体开展新认证工作,2家已经完成环境测评、现场检查,申报材料已提交,正在准备迎接省农业农村厅集中审查。</p>

食品安全

食品

行动

餐饮

食源性

安全

学校

实施

开展

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