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制定了各自所需要的法律。如秦代的五刑就是刺字、割鼻子、截脚趾、砍头、剁成肉泥;汉代的约法三章包括杀人偿命、伤人判罪、偷盗处罚等。流传最盛的还是十恶不赦,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自隋代正式以“十恶”罪名规定于法典,一直沿用到清代。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规也称之为家法。古代的家法是很严的,一般有罚酒席、打屁股、坐族牢、沉潭四种。沉潭是最严厉的。就是把人捆在梯子一端,另一端靠在岸边,象扳鱼一样,把人沉入水中。待到这人在水中淹得只剩一口气时,再扯出来让他出一口气,这样反复去淹,直到死去。这种刑法是专治那些不敬长辈、不守妇道、夺人妻子、惯盗、抢劫和其他不肖之徒的。 现在我给你讲一个打屁股的故事吧。<br><br> 湘耒某地有一座五间四进的大庄园。庄园后有五株大樟树。树干五、六丈高,干粗四、五尺围,树冠覆盖田土达二十余亩,远看像一座青山。树下的水田不能种稻子,只能种上一些不怕阴的植物。这庄园就是一座宗祠。<br><br> 有一年夏天,一个叫石三的本姓子孙,在这树下的田里扯芋头草。休息时,他见有一根树枝伸向田中,弯弯曲曲,有一节正好可做一个犁弯。他想,我家的一架犁,犁弯今春被牛拉断了,这正好派上用场。他马上回家背来一张梯子,拿了一把锯子,将梯子靠近树干,将这枝条锯了下来,截做几节,做几次搬了回去。到下午守祠人回来,发现祠后的树枝被人锯了,忙报告了族委会的人。族委会随即招开了会议,讨论对石三的处理。有的说:“自古以来砍树做犁弯牛扼不违规犯法。”又有的说:“他锯了做犁弯那一节还好说一点,他不该齐主干锯断。”还有的说:“他锯了这一枝是对祖宗的大不敬,我们这些后人对祖宗的‘龙须凤毛’都保不住,还要我们这些子孙何用呢?”讨论来议论去,最后决定罚石三一桌酒席,打五十大板屁股。 七月初的一天早上,祠堂里敲响了朝阳鼓,撞响了景阳钟。人们吃了早饭,都到祠堂来看打屁股。族委会的人早就到了。守祠人做了一桌丰盛的祭菜摆在神主厅的贡桌上,点燃了香烛。两个礼生分别站在两旁宣读仪式。再由祠差从族牢内引出“不肖子孙”石三。当石三来到神主厅,跪在祖宗神位前时,礼生高声诵读祭文,祠差到神主牌位后请出竹板和荆条,然后将石三按在地下。当礼生宣读“行家法,以戒后人”时,钟鼓齐鸣,显得好不威严,使人望而生畏。祠差手举竹板,口里数着“一、二、三、四、五……”,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令人毛骨悚然。屁股打完后,石三被人扶起,艰难地向神主磕了三个响头,口里念着“感谢祖宗教诲”,转身又向族首族人行了三个大礼,以示谢意。最后守祠人将这桌丰盛的祭菜炒了,让几个族委海吃了一顿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