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12月8日,西安市高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辖区高层物业小区领取张贴《关于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提高物业从业人员和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p> <p class="ql-block"> 《通告》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细化了高层住宅建筑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对业主和物业管理做出的明确规定等情况作了详细的阐述。大队共印制发放《关于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1000余份,同时指导高层物业管理人员广泛粘贴在各小区楼道、电梯口、安全出口等醒目位置,保证过往居民群众能及时看到,使宣传效果最大化,并提醒物业人员要督促居民群众不要将电动自行。</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了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引领群众深入学习新规,不断构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防护网”,为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奠定坚实基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