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学习】肿瘤医院项目群开展学习宣贯《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深圳市肿瘤医院项目群

12月06日,工务署组织肿瘤医院项目群于工务署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会议由项目组徐金鑫同志主持,各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重庆赛迪、上海建设、中建二局、中建三局、科源集团等参建单位项目管理层。 《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对于我市提升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上,徐金鑫同志先是宣贯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紧接着强调要理清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大监管的力度、拓展社会监督方式,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共治的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需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整改。只有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可筑牢生产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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