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left">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依据。</h3>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经全面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发展。<br><br> 40年来,我国宪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br><br>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br><br> 国家宪法日的确定,意义非同凡响。<br><br> 设立国家宪法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宪法尊崇和维护的决心,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br><br> 从现行宪法通过日,到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进步成果。<br><br> 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使宪法在全社会的影响和受尊崇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有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