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二十大 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争做宪法小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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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h1>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国现行宪法</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通过实施</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2014年11月1日</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正式决定</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关于宪法,你了解多少?</div>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什么是宪法?</font></div>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font></div> 共有五个部分。<br><br> 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宪法日设立的意义是什么?</font></h3>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