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无罪案例 之 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不诉,关某暂缓

京师大成律师

<p class="ql-block">  中国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这是绕不开的铁律。上帝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打开了一扇窗,那就是“合规不起诉”。厄运降临时,依托合规,企业家们总能化险为夷。请关注以下企业家脱罪的案例!</p> <p class="ql-block">  关某系A、B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经营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用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887余万元,抵扣税款419余万元。检察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查起诉。</p> <p class="ql-block">  我国刑法规定: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某及A、B两公司将面临灭顶之灾。</p> <p class="ql-block">  请看本案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经走访了解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学历较高,对合规管理接受度高,执行力强,企业合规具有可行性,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企业提交合规承诺,在检方督促下开展了合规建设。</p><p class="ql-block"> 在监督指导下,企业进一步强化了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业务流程,提升了税收筹划和控制能力,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健全,合规审计、调查、举报有条不紊,长效运行。</p><p class="ql-block"> A、B两公司分别罚款15万元及6万元。关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回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p><p class="ql-block">(此案已收录于最高检第一批企业合规案例)</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合规管理,为涉案企业和企业家犯罪开启了无罪辩护之门,企业经营无一不与风险相伴,怎样预防和化解风险,相信在案例中您已经找到了正确答案!</p> <p class="ql-block">京师大成律师:15201476811 微信同号2022年于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p>

合规

虚开

专用发票

企业家

关某

增值税

企业

案例

经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