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致中被错处案复查纪实

木人

<p class="ql-block">《春风又暖彩云南》</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张致中被错处案复查纪实</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梁文龙</p><p class="ql-block"> 张致中原名张永和,云南泸西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在上海和中共中央机关工作,参加过1927年上海工人武装起义,是云南地下党创建时期省委领导成员之一。抗日战争初期随张冲出征抗日,1948年初参加云南武装斗争。张致中是革命的一生,对革命事业作出过重要贡献。但是解放后,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他两次受到错处:1951年在云南省委党校整党时被开除党籍。“文化大革命”中,1969年,康生诬陷他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上海作了“叛徒”,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将其列为专案监护审查达7年之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云南省委为他平反改正,落实了政策。</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一</p><p class="ql-block"> 1969年5月,云南省革委组织组传达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康生的“指示”:1927年上海暴动时张永和是中共法租界区委书记,“四·一二”蒋介石叛变后作了“叛徒”,要云南进行审查。省革委即将张致中列为重大专案进行监护审查。1972年7月25日省革委省级机关第二学习班临时党委向省委定案小组上报的《关于张永和叛变问题的结案请示报告》中认定:根据3年来调查的材料与本人交代基本相符,1927年“四·一二”至1930年4月间未发现被捕和叛变,“1930年5月张在昆明被捕自首叛变……”。“对张致中应明确叛徒身份,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1951年开除其党籍是正确的。1975年10月8日中共云南工学院核心小组《对张致中政治历史问题复查结论》中认定:按省革委第二学习班意见,准予结案,1951年开除其党籍是正确的, 张致中被错处案复查纪实应予维持。</p><p class="ql-block"> 对上述问题,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党委1982年4月的复查报告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1985年1月《关于恢复张致中同志1925年党籍的报告》中认定:张致中1923-1926年在上海交大读书时,思想进步,在学生中组织过学习马列主义读书会,1924年12月加入共青团后,发展了陆定一(解放后曾任国务院副总理)入团,在该校建立了共青团组织,参加学联工作,1925年4月入党后,“五·卅”运动中是交大学联主要领导人,后作为全国学联代表来云南宣传“五·卅”惨案,并在昆明发展李国柱等同志加入共青团,建立了团的组织。1927年“四·一二”蒋介石叛变革命前后,他是上海沪东区委书记,参加组织该区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不畏难险,坚持斗争,亲自领导群众打死租界捕房包探、国民革命军特务处特务程海标。当时的上海《申报》两次作了报道。这段时期张致中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1928年4月党中央派他到湖北省委工作,因白色恐怖严重,不能立足,不久返回上海,1929年1月,党中央派他回云南,1929年1月19日至9月担任中共云南临时省委书记。后回上海,1930年4月底又派回昆明工作,表现也是好的。</p><p class="ql-block"> 关于康生诬陷他“四·一二”后作了“叛徒”的问题,“文革”中进行了认真调查,先后找了162人查证,并多次到上海、北京、南京、武汉等地查阅敌伪档案和报纸,均未发现张致中被捕叛变问题,当时和他在一起工作的李强(原外贸部长)、张维祯(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匡亚民(原南京大学党委书记)等有关同志也证实:1927年“四·一二”至同年8月他任沪东区委书记期间,区委机关未被破坏,张仍坚持做党的工作,以后他在沪西区委、中央机关和湖北省委工作期间,都没有发现被捕和叛变问题,据此说明是康生对他的诬陷,应予推倒。</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二</p><p class="ql-block"> 1930年,张致中在昆明被敌人逮捕。后经同乡、滇军师长张冲(解放后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保释出狱。</p><p class="ql-block"> 1951年,他在省委党校参加整党时被开除党籍。1951年原暖彩 处分认定:张出狱后,“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并未积极为党工作,……过着贪污享乐腐化的无耻生活。”此认定将张致中云南 1932年出狱后到1948年11月重新入党前15年的革命活动一概否定,与事实是不符合的。经地下党刘碧华、赵国徽、陈方、张子斋、张冲、杨滨、张士明、杨永新、祁山、陈光逵等人证明和查国民党时期敌伪档案证实,1932年春,张致中出狱后,张冲叫他在家乡泸西县搞水利和在元永井盐场工作,因中共云南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当时云南已无党的组织,党员普遍失去组织联系,张因此而与党失掉联系,责任不在本人。在此期间,张曾与个别党员有过联系,曾与赵国徽等老党员商量,派刘鹤仙去上海找党,没有联系上。1935年9月中共云南党组织恢复重建后,他积极找党,1936年中共云南临工委与他取得联系并恢复其党的组织关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临工委同意他到滇军184师任政治部主任,随张冲出征抗日。1938年,他按张冲要求,去找武汉八路军办事处联系,他找到罗炳辉,要求派中共党员和进步青年到该师工作,经请示周恩来、叶剑英同意,先后派了一些地下党员到该师工作,建立了中共地下党支部,支部决定的事项通过张致中开展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通过组织中下级军官阅读进步报刊、办《抗日军人》、《军人》小报、进行抗日宣传,灌输革命思想,发展进步力量,为后来1946年184师在东北海城起义打下了思想和政治基础。在此期间,他对党的工作是积极的,作出了有益的贡献。后来184师地下党支部的革命活动被敌特察觉监视,地下党员先后撤离,张冲也被撤职,张致中不能立足,于1939年6月回到云南,又与党失掉联系。张回云南后,因敌人造谣攻击,不便在昆明找职业,1940年一1946年在泸西从事教育工作,先后任县教育科长,省立泸西师范学校校长,他聘请一批地下党员和进步教师任教,在校中订阅《新华日报》、《中国周报》、《群众》等进步报刊,宣传抗日,传播革命理论。对学生思想影响很大,后来很多学生参加了游击战争,走上了革命道路。他曾在全校师生大会上抨击国民党黑暗反动,揭露国民党压制民主运动和腐败,因而被国民党政府多次通缉,1940年12月署名泸西师范一班学生向省教育厅告他“心性赤化……曾被捕下狱,尚不知自诲,兹当教育科长,仍欲施行赤化之教育,反对政府。”1946年10月云南省警务处密令:“据报张永和——任省立师范校长,一二·一学潮发动罢课,且曾污辱县党部……继续活动,企图不轨……希即密查具报”。1947年3月国民党云南省党部又向昆明市警察局密令:“张致中……从事异党活动,肆意攻击党国、煽动民众,反对政府……,张现在昆明恒通公司,表面经商,暗中实与共党密秘联系,密令严密政查具复。”1947年5月7日,云南省政府又发快邮代电说他:“有奸党嫌疑,34年(即1945年)12月1日学潮时,不但不予禁止,反在幕后主使罢课,除饬使查报外,特电查明。”1948年3月云南省政府发给云南警备总司令部代电:“查有泸西县人张永和,原系共产党员,后经张冲担保……皆有勾结奸匪嫌疑,相应电请贵部查明,分别缉押侦察,仍希见复为荷。”他在敌不断监视、通缉下,仍无所畏,积极进行革命活动,这是难能可贵的。1948年初,党组织在当地发动游击战争,他与张子斋、朱家璧、祁山、何现龙、陈光逵等人取得联系,毅然投身武装斗争,同年11月重新入党,先在东山区工作,1949年3月泸西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后,任县长,同年8月又兼任弥泸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副专员,解放后调任曲靖专署秘书主任。积极工作,表现较好。以上事实说明,原定张出狱后“并未积极为党工作,过着贪污腐化的无耻生活”不符合事实,应予否定。</p><p class="ql-block"> 1951年整党受错处后,张致中从县长、副专员降为中等专业学校(后为大学)教员,图书管理员,他在这些平凡岗位上度过了30余年,他仍然坚信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体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和无怨无悔的高尚品德。</p><p class="ql-block">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4月他向省委领导提出申诉,同年6月省委办公厅转省委组织部复查,1980年10月27日省委组织部批转省委党校复查,该校从1981年开始进行调查取证,经过一年多的复查工作,基本查清事实,于1982年4月向省委上报了《关于张致中党籍问题的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对两次错处涉及的几个问题作了以下陈述。</p><p class="ql-block"> 张致中受错处问题经过省委党校复查,1982年4月向省委上报《复查报告》中提出,1951年整党时所作结论的定性和处理不当,建议:(一)撤销1951年3月省纪委关于开除张致中党籍的决定,恢复张致中同志1925年4月入党的党籍,党龄连续计算;(二)张致中同志1951年开除党籍后定为行政17级,现已退休,工资现为中专教师七级(101元),其生活待遇可参照老红军干部及解放战争期间1949年曾任专署副专员职务,重定工资级别并改为离休。1982年8月,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先恢复1948年重新入党的党籍,工资由行政17级改定为14级外,应进一步妥善处理。1985年2月24日,经省委审议同意,省委组织部向中央组织部上报《关于恢复张致中同志1925年党籍的报告》,复查意见是:恢复张致中同志1925年4月的党籍,党龄连续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1924年12月加入共青团时算起。工资级别由14级改定为行政12级。中央组织部1985年4月5日批复:同意恢复张致中同志1925年4月一1948年11月的党籍,党龄连续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1924年12月加入共青团时算起。至此,张致中受错处一案的复查,算是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当此复查决定宣布后,受到党内外人士的好评。</p><p class="ql-block"> 当复查结论与本人见面时,张致中说:我参加革命时是学生,当时只考虑国家的独立,民族的兴亡,人民得到幸福,解放后对国家的憧憬实现了,直接领导我的贺昌等同志前后都牺牲了,深感愧对革命前辈,即使在受处分的岁月中,我也只想到自己的不足,不计较个人得失,勤勤恳恳服从组织安排。云南省委落实政策做了大量工作,恢复了党的传统,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对我的问题的落实,使我亲身受到教育,给我和子女的政治包袱去掉了,我历史上作过对人民有益的事肯定了,也没有作过危害党和人民的事。“复查报告”反映了实际情况,我没有意见,党的决定对我是鼓舞、是鞭策,应该发挥余热……儿女们追求进步,生活自立,我对他们没有挂累,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工作。我感谢党在政治上为我解决问题,待遇上没有什么要求。总之,只感自己不足,对“报告”没有意见。</p><p class="ql-block"> 平反后,上海交大曾派人来昆明看望和采访张致中,并邀请他回母校看一看。后来张回到上海交大,受到热情接待,并到南京、北京等地,与大革命时期在上海工作的老战友陆定一、张维祯、匡亚明等老同志会见,他高兴地拿出会见时的照片给笔者看,感到无限欣慰和满意。1992年12月1日张致中在昆明逝世,享年93岁,他的革命历史功绩将永远受到人们的怀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