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前世今生

游目骋怀

<p class="ql-block">  茅台酒作为世界名酒,已经有800多年的历史,1915年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金质奖章、奖状。建国后,茅台酒又多次获奖,远销世界各地,被誉为“世界名酒、“祖国之光”,茅台酒也就理所应当被誉为“国酒”。</p><p class="ql-block"> 汉代,贵州茅台镇一带就有了“枸酱酒”。建元六年,汉武帝令唐蒙出使南越,唐蒙饮到南越国所产的枸酱酒后,将此酒带回长安,敬献武帝,武帝饮而“甘美之”。这成为茅台酒走出深山的开始,此后,一直作为朝廷贡品盛名于世。</p><p class="ql-block"> 唐宋以后,茅台酒逐渐成为历代王朝贡酒,通过南丝绸之路,传播到海外。到了清代,茅台镇酒业兴旺,“茅台春”、“茅台烧春”、“同沙茅台”等名酒声名鹊起。“华茅”就是茅台酒的前身,</p><p class="ql-block">光绪二年,商业新兴,酒业随之发展,华家在毁于兵灾十多年的“茅台烧房”的废墟上,重建酒房,取名“成义酒房”,生产的茅台烧,即为“华茅”。光绪五年(1879年)由仁怀县大地主王荣(又名石荣霄),孙全太和“天和”号老板合股创建俗称“王茅”&nbsp;。1929年,贵阳市商人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并为生产的酒命名为“衡昌茅台”。1941年,贵阳赖永初接管该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衡昌茅台”也由此更名为“赖茅”。</p><p class="ql-block">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以1.3亿收购了“成义烧房”,建为国营企业茅台酒厂。此后,国家又先后对茅台镇三家私营酿酒作坊进行公私合营改造,通过赎买,接管,收购方式合并成立国营茅台酒厂。</p><p class="ql-block"> 1958年开始,出口外销茅台一直使用“飞天牌”(也被称为“飞仙牌”),但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因原商标“飞天牌”采用敦煌壁画的飞天图案,有“四旧”嫌疑被停用,经讨论取而代之的是有寓意多多葵花向太阳的“葵花牌”茅台。“葵花牌”是文革时期的特殊注册商标,大致从1967年开始使用。</p><p class="ql-block"> 从1975年2月开始,“葵花牌”又被“飞天牌”替代。重新修改为“飞天牌”后,因容量从之前的500毫升变为540毫升,因此这个时期的“飞天”被业界称为大飞天,时间跨度为1975年—1985年。</p> <p class="ql-block">  1996年,茅台酒工艺被确定为国家机密加以保护。2001年,茅台酒传统工艺列入国家级首批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国务院又批准将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2003年2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茅台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13年3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调整“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2019年6月12日,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宣布6月30日前停用国酒茅台商标。2019年6月29日起正式更名为贵州茅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