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b>前 言</b></p><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的意见》,充分调动分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清廉市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展示分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忠诚、恪尽职守、服务人民、真抓实干、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发挥廉洁文化浸润作用,扎实推进清廉市监建设,从9月29日起分局开展了“喜迎二十大清廉伴我行”主题征文活动。从10月24日起,分局开设《“喜迎二十大清廉伴我行”系列征文展评》专栏,陆续推出此次征文活动中征集到的部分优秀文章,以飨读者。</p><p class="ql-block"> <b>(四)</b></p> <p class="ql-block"> 1400多年前,唐太宗李世民的一句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这句话一语道出了镜子的真正价值。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每个人更需要有一面镜子,既让人看清自己、也让人明白社会。把个人放在它面前,能照出行为的正斜、品格的高下;把社会放在它的面前,能照出公德的存废、世俗的清浊。</p><p class="ql-block"> 在春秋时期,宋国有一人得到一块玉石,他将它献给齐国的大夫子罕。子罕却不肯接受。献玉人对子罕说:“我曾把这块玉石拿给做玉器的工匠看过。工匠认为这是一块非常难得的宝石,所以才敢拿来献给你,可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子罕说:“我为人处事以不贪为宝,你以玉为宝。如果我把玉石收下,那么我们两个都失掉了宝。我不收,这样我们各人就有各人的宝石啊!”这是发生在2600多年前的事,尽管它跨越了漫漫的历史长河,但它却如同一面清亮的铜镜,折射出古人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p><p class="ql-block"> 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廉洁奉公已铸成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始终在不同的时代中熠熠生辉。即便是在封建社会那混浊的官场中,依然有许多出淤泥而不染、严于律己、奉公守法的清官廉吏:包拯、海瑞……他们恪守“不贪为宝”的人生信条,抵挡住各种诱惑,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官,他们的浩然正气,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来人。</p><p class="ql-block"> 如今,腐败更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以廉为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