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维护党的二十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10月15日,渭城区司法局渭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p> <p class="ql-block"> 渭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长孙欣炜重点讲解在矫期间应遵守的手机定位、人机不分离、请销假等法律条文和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严格遵纪守法。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明白自己的身份,从严要求自己,不得组织、参与黑恶组织,不得从事扰乱社会秩序及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酗酒打架,从事“黄、赌、毒”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服从监督管理。必须按要求在管辖区域范围内活动,严禁发生脱漏管、下落不明和擅自外出现象。每天准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司法所据实报告自己的活动、工作、生活情况。个人遇到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司法所报告。三是严格生产生活。自觉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个人、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在工作生活中,不传谣、不信谣言,不接触对自己矫正不利的人。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p> <p class="ql-block"> 驻派狱警高卫杰强调所有在矫对象一定要遵守监管规定,真正做到认罪悔罪、端正态度、摆正位置、积极改造、时刻牢记社区矫正“高压线”,坚决杜绝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争做合法公民。</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最后,社区矫正对象代表宣读党的二十大期间个人承诺书。</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夯实了其遵纪守法意识,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