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召开疫情防控资金结算工作协调会议

袁慧玲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资金结算工作的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相关工作,10月10日上午,市财政局组织市卫健委、市接待办、市旅文局等疫情防控资金结算主体单位,以及各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协调会。会议由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韩志成主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瑞光出席。</p> <p class="ql-block">  会上,徐瑞光传达了关于疫情防控资金结算工作和物资管理等工作的审计意见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抓好落实,对防疫物资采购加强管理,积极争取和调度资金,及时结算支付,尽快研究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p> <p class="ql-block">  与会单位结合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加快推进疫情防控资金结算,加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韩志成表示,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资金结算工作,一方面将一如既往的想方设法统筹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另一方面,将根据省级结算工作要求,牵头制定出我市结算工作方案,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我市疫情防控资金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p> <p class="ql-block">  会议指出,海南省“0801”疫情爆发以来,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为防控及阻击疫情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性和复杂性,仍存在疫情防控资金底数不清、责任不明,结算工作不及时等问题。</p> <p class="ql-block">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抓实抓细疫情防控资金工作,厘清责任、摸清底数;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疫情防控费用结算方案的通知》(琼肺炎指〔2022〕116号)要求,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应由省级财政保障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各结算主体单位要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推动一批疫情资金结算。市、区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共同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结算工作。</p>

疫情

防控

结算

资金

工作

财政局

单位

我市

徐瑞光

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