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规范管理工作要求,有效增强我局配枪民警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和监管责任,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安全规范,10月6日,警务督察大队、危爆大队对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p> <p class="ql-block"> 检查过程中,通过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查阅枪支管理使用和出入库登记及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及各类工作台帐,对枪支弹药配备、枪弹库管理、配枪人员资格审查、枪弹管理制度建立、带枪民警思想波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并现场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经检查,我局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务用枪进行规范管理,公务用枪管理台帐建立完备、各项制度规定健全,未发现存在违规违法管理使用问题隐患。</p> <p class="ql-block"> 检查结束后强调,一是要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理念,要时刻紧绷枪支安全管理这根弦,深刻吸取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教训,全面落实枪支管理各项制度,坚决确保枪支弹药绝对安全;二是要严格落实枪支弹药使用审批手续,抓实枪弹保管、领取、交还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枪支管理台账,坚决做到账物相符、台账明晰、必须本人签字。三是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常态化加强枪支弹药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坚决保障枪支的正常使用,同时要把枪支管理排查工作作为保障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的务实举措,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