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惊魂

阿孩原创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b style="font-size:22px;">手机惊魂</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作者:劳健斌)</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平日里,我的琐事基本上都由公司员工代办。但是前不久,澳洲朋友寄来公证书,委托我代办在广州房产证领取手续。</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提前来到办理的地方,等候人很多,政务厅的大厅铁栏栅打开后,我左冲右突中,才找到了乎合自己办理项目排队取号的柜台,被告知必须先审核资料才能取号。待我把准备好的相关文件交给审核人,审核却没获通过,原因是一式三份、几十页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每一页都要签上名字和按上指模。我赶紧手忙脚乱地忙完,总算通过了。但还未转身,又被告知,外国人业主必须填写家庭成员资料。</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审核终于通过了。一阵忙乱完,我习惯性摸了一下口袋,发现手机没了!我顿时慌神,先不说是儿子送我的华为最新版的手机,这年头弄丢手机是头等大事情啊。忽然想起了腕上的手机手环有“找手机”的功能,我很快镇定下来,立即按了一下,手环显示屏上跳出了手机与手环蓝牙已断开,知道手机已离我已10米以外。我手急眼快地找出另一备用手机呼叫,回应是:“用户已关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心想,这可坏了!拿走我手机的一定是个老手。我连忙用别的电话打,电话居然转到我的另一台手机来。我回想最近好像没设置过呼叫转移,是不是手机被盗后被解码了,越想越严重。我心存侥幸,继续到办事柜台,坐过的位置,停留过的地方四处寻找,但是了无踪迹。正想报警时,有人提示我:“18号柜台可以查监控视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我想即便警察来了也要查视频,倒不如我先取证再报警。在柜台工作人员的耐心帮助下,终于通过二楼的监控视频,发现了我的手机在座位上。接着,镜头继续移动,发现一只纤巧的手慢慢伸个过来,把手机拿走了,并有意识躲闪着监控镜头,拿走手机的是一位穿藏青色羽绒服的美女。我寻遍了全场,都没有发现这位女子,于是报了警。</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等待警察到来的间隙时间,我冷静地给我丢了的那台手机发信息,内容为:“我是机主,我已从视频看到你拿了我的手机,你是身穿藏青色羽绒服的美女,请你尽快送回,酬谢!”我连续发了好几次,没有回音,我情急之下又发一条:“我已报警,如蒙送回,既往不咎。”还是没有回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警察来了,五六个人,又录音又录视频,我像被媒体采访的对象,完整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和证据。然后,他们请我到派出所作笔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驾车去派出所的路上,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我是派出所的民警,想问你,手机送回来没有?”我心生疑惑,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寻机心切,顾不上纠缠,直接挂断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派出所做笔录的过程中,警察把手机情况了解得很清楚,什么牌子?什么时间买的?什么价格?</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这时,我又接到一个不知名的电话,对方说他是警察,说拿走手机的人已联系上,手机已送回柜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我感到很奇怪,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做完笔录已是傍晚,我电话又响了起来,又是同一个人打来的。于是,我将电话递给警察。警察接听后,告知这是真正的刑警中队的警察打过来的,手机已找到,但被带到了十几二十公里外的镇上,已派人去取。警察说,如果你不追究,可以打110 销案;如你追究,请在笔录签字按手印。我松了一口气,连声道谢,既然手机已找到,也不知哪位美女只是贪小便宜还是惯偷,不追究算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那美女是某镇的办事人员,一时贪念作怪,但物品价值是立案的依据,量刑的标准。按照我的手机价值7800元计算,她一经定案,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我的手机惊魂狂奔了几十里,我为等待它煎熬了四个多小时,最后重回我手中,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却未知那位惊魂未定的美女是心存侥幸还是悔青肠子。</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2019年5月7日写于广州</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注:第二张图片为作者送破案警员的锦旗</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