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东区】涧东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政务动态

<p class="ql-block">  为保障涧东区城乡居民享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权益,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以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告知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参保对像及其他事项统筹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均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以下人员:(一)农村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三)各类全日制学生,学龄前儿童;(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五)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代缴。</p><p class="ql-block">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缴费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p><p class="ql-block"> 三、缴费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含大病保险)</p><p class="ql-block"> 四、缴费方式手机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自助缴费。</p> <p class="ql-block">  五、缴费凭证留存说明缴费人通过手机自助缴费成功的截图交各村负责人存留,各村待收缴完成统计上报涧东区劳保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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