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侵权案首恶段永建为何这般疯狂

徐青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揭发襄阳一起文学作品侵权占有案五</span></p><p class="ql-block"> 剽窃,古今中外并不鲜见。文坛上出现的剽窃案,多是剽窃者抄袭、模仿他人文学作品的思想观点、主题思路、情节语言等,剽窃数量严重的一般在百分之五十左右,真假参半便于发表,从而达到不劳而获沽名钓誉的目的。但像段永建、段明贵和李明这样的,对他人作品整部书公然的剽窃占有,过去闻所未闻,开创了文学作品剽窃案的先河。他们的侵权违法行为,与其说是剽窃,还不如说是强行霸占。退一步说,也是三分剽窃七分霸占,他们人性泯灭为何达到了疯狂的程度。</p><p class="ql-block"> 一、剽窃物与原创作品对应篇目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最后出现的四篇</p><p class="ql-block"> 剽窃物《少年聂海胜》最后出现的四篇四个故事是:《特殊的学费》《秘密武器》《不打不成交》《跑出来的冠军》。《特殊的学费》是从我的《大鱼送给教师吃》剽窃套改的;《秘密武器》是从我的《煤油灯》剽窃套改的;《不打不成交》是从我的(《掰手腕第一》剽窃套改的;《跑出来的冠军》是从我的《跑出来的明星》剽窃套改的。</p><p class="ql-block"> (二)例举三篇</p><p class="ql-block"> 我的《同学们选出的班长》被他们剽窃套改为《做个好班长》;我的《检讨该有我来写》被他们剽窃套改为《检讨我重写》;我的《鬼没有了》被他们剽窃套改为《“鬼火”之谜》;我的《从零开始》被他们剽窃套改为《英语提高奖》。</p><p class="ql-block"> (三)其它篇目</p><p class="ql-block"> 他们的《贫寒之家》是从我的《写在前面》剽窃套改的;他们的《育红班的泥桌凳》是从我的《开学第一课》剽窃套改的;他们的《也当小英雄》是从我的《风雪天》剽窃套改的;他们的《绰号数学王》是从我的《数学王》剽窃套改的;他们的《心中的榜样》和《长大想当兵》是从我的《胜海想当兵》剽窃套改的;他们的《妈妈的棍子》和《校长的关爱》,是从我的《乡情似海》(初稿题目《是人民养育了我》剽窃套改的;他们的《胡菁没想到》是从我的《黑夜接同学》剽窃套改的;他们的《诚实不吃亏》是从我的《课余打工仔》剽窃套改的;他们的《爱管闲事》是从我的《闪光的团徽》剽窃套改的;他们的《难忘跑马岭》是从我的《同学脚崴之后》(初稿题目《小学老师终生难忘的一件事》)剽窃套改的;他们的《可怕的疥疮》和《争夺流动红旗》是从我的《闪光的团徽》剽窃套改的;他们的《“海胜牌”收音机》是从我的《物理课代表》剽窃套改的;他们的《不言放弃》是从我的《相约不言败》(初稿题目《与命运抗争的高中生》)剽窃套改的;他们的《宝贵的机会》和《最后一关》是从我的《参军前夕》剽窃套改的。一句话,署名段永建李明,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少年聂海胜》,除《半袋黑面》《两双千层底》二篇外,整部书都是从我《聂海胜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中剽窃占有的。《少年聂海胜》一书,是一本彻头彻尾的剽窃侵权物。</p> <p class="ql-block">  二、对剽窃物最后四篇的剖析</p><p class="ql-block"> 一个31篇的小册子,除2篇外其余全是剽窃占有的,剽窃侵权占比达到90%。剽窃物《少年聂海胜》的剽窃事实,剽窃作品完成的时间,前面已用事实陈述清楚。2006年9月15日,剽窃物《少年聂海胜》出版后,剽窃者为了从根本上否认剽窃和对他人文学作品强行霸占的事实,他们竟然偷天换日,说他们的“作品”3月15日就完成了。</p><p class="ql-block"> 2006年6月16日晚上,他们安排人送我看的封面署名段永建李明徐青松三人名字的剽窃物《少年聂海胜》,我的作品还保留有包括被他们最后霸占去的4篇在内的7篇,也就是说2006年6月16日他们还承认这四篇作品是我的。这一事实也说明,他们最后四篇剽窃占有的时间是6月16日以后。与李明最后四篇相对应的我的四篇作品,我完成的时间在2006年4月12日以前,也就是说我的这四篇作品完成时李明还没有这四篇作品。这中间间隔两个多月的时间,假如说这四篇作品四个文学故事是李明的,李明完成的时间应该是在6月16日之后9月15 日之前。这与他们宣称的3月15日之前,书稿已全部完成了自相矛盾。</p><p class="ql-block"> 三、举例说明三篇</p><p class="ql-block"> 剽窃物《少年聂海胜》一共31篇31个故事,其中28个故事是剽窃霸占我的,对这28个故事的来龙去脉,采写创作过程我都记忆犹新,对段永建、段明贵和李明,剽窃套改的内容我一目了然。这里列举三例:</p><p class="ql-block"> 第一例《做个好班长》。见剽窃物《少年聂海胜》第39页至43页,这个故事是根据我的原创故事《同学们选出的班长》剽窃套改的。这个故事线索是聂海胜的初中同学周温合向我提供的,周温合肯定的告诉我,聂海胜上初中一开始,就是他们班的班长。周温合告诉我的这一线索,我找其他多位同学得到证实。像班长先是老师指定的海胜不乐意,后又经过同学们选举等情节和内容,都是我经过构思安排的,这些情节和内容在剽窃物中全部出现。</p><p class="ql-block"> 聂海胜有一个童年伙伴叫樊华强,小时候两人要好形影不离,在聂海胜上小学的故事中几乎都有樊华强。他们为了证明他们的故事与我写的故事有区别,在这一篇和其他的初中故事中都想当然的加上了樊华强,但他们恰恰不知道樊华强根本就没有上过初中。从他们这一篇和其他类似这一篇的多个“作品”中,不仅说明他们剽窃套改了我的作品,也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采访,还说明“作品”完成他们没有送给提供素材的人审阅,还说明他们不是原作者。</p><p class="ql-block"> 第二例《检讨我重写》。见剽窃物《少年聂海胜》第48页至52页,这个故事是根据我的原创故事《检讨该有我来写》剽窃套改的。这个故事我创作完成的时间比较晚,是我将已完成的故事作品,送给向我提供素材的人们审阅时,聂海胜的一位初中同学告诉我,说他们初中还有一位女老师,是教语文的还担任他们班主任。由于时间太长教他们的时间又短,这位老师的名字已不记得了。得到这一线索,我当即电话与当时的校长也是聂海胜的化学老师杜本武联系,几经周折我了解到这位老师名叫陈玉兰,并得到了已从二实小退休的陈老师的小灵通号码。和陈老师通过几次电话后,我创作完成了这个故事。这个文学故事像我采写的其他故事一样,基本事实是陈老师提供的,故事的情节人物对话等等,是我构思和设计的。故事初稿完成我又拿给陈老师看,在我文稿启发的基础上,陈老师又给我谈了一些她新回忆起的情况,我又经过修改打磨后这个故事就成型定稿。</p><p class="ql-block"> <b style="color:rgb(1, 1, 1);">我在采写创作这个故事之前,他们剽窃占有我文学作品的企图,我感觉已将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经过多次沟通无效后,为了阻止他们的侵权违法行为,我曾明确表示“若侵权必追究。”看他们侵权占有我文学作品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为了保护自己的文学作品不被侵权占有,我在书稿中做了至少20个防剽窃记号,在此处做的防剽窃记号是,将陈玉兰老师的名字写成“赵”玉兰。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精神,文学作品出版前必须由原作者对作品作最后的统稿把关。我准备在最后统稿把关时,把这些防剽窃记号统统改正过来,由于剽窃侵权物出版时没经过我原作者把关,所以剽窃物出版后陈老师的名字,不是陈玉兰而是“赵”玉兰。在我采写陈玉兰老师前后,在剽窃物《少年聂海胜》出版前后,除我之外再没有人当面或电话采访过陈老师。我的这一篇像其他被他们侵权占有去的作品一样,也一模一样的出现在剽窃物中。出于前面说过的目的,他们也在这一篇这个故事中想当然的加上樊华强。这一事实,同样说明他们不仅剽窃占有了我的文学作品,还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采访,还说明作品完成他们没有送给提供素材的人审阅,还说明他们不是原作者。</b></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段永建看了我的第一、第二部分作品后,对作品十分满意大加赞赏。他除了当面给我谈在会上表扬我,还亲笔给我写了五页书信,以《我的一点意见》为题,对作品给予充分肯定。)</span></p> <p class="ql-block">  第三例《英语提高奖》。见剽窃物《少年聂海胜》第107页至111页,这个故事是根据我的原创故事《从零开始》剽窃套改的。聂海胜的学生时期十分突出特别优秀,怎么写都不过分,用什么体裁写都合适,写的再好都没有生活中真实的聂海胜好。在对聂海胜长时间调查研究中,我从一开始就感觉到,聂海胜的最终成功,首先是学生时期的成功。但聂海胜在学习上也不是样样都好什么都好,由于初中时出现老师空缺等原因,比如他的英语成绩就很差,为了把聂海胜写的既生动感人又真实可信,我决定写一篇他学习英语的故事,并把这一篇放在初中毕业高中开始的地方。这一篇和《开学第一课》等既无采访时间,也无采访地点,也没有采访对象。写上这几篇,可使聂海胜的故事起伏跌宕,增加作品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我根据聂海胜生活的真实经历,构思的这几篇和我虚构的全部情节,都统统出现在剽窃物《少年聂海胜》中。文学作品的情节虚构是很正常的,描写、应用人物对话等表现手法,也是少不了的。事实从多个角度互相印证,剽窃物《少年聂海胜》,是从我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聂海胜青少年时期的故事》剽窃套改的。这一恶劣剽窃侵权案,剽窃的事实清楚,剽窃的证据充分,事情的本来面目黑白分明不容狡辩。本案的事实也再一次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真的说不假,假的说不真。”</p><p class="ql-block"> 四、段永建买官卖官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没有得到处理</p><p class="ql-block"> 段永建等人的剽窃侵权行为为所欲为,说他们是强行霸占更为准确。他之所以敢于如此胡作非为,与他多年买官卖官没有得到处理有很大关系。</p><p class="ql-block"> 段永建原是枣阳西关中学的数学老师,在学校以会谈恋爱和能喝酒而闻名。作为一个年轻教师他不愿当班主任,天天朝西关医院里跑去找女护士,领导免不了多次批评他。后他走关系调到了市政府办,他和政府办主任陈文海都是孙楚寅襄阳70多人买官卖官窝案的涉案人。段永建在枣阳政法委书记任上,给时任襄阳市委书记孙楚寅送8万元,孙楚寅翻船被判17年。孙坏事干的太多,后在监狱畏罪自杀。四个武警把段永建押到襄阳纪委,一到场他扑通一声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玩大憋气装死。消息传出他感到丢人,竟然胡说八道说是某某某发了话,只追究受贿的不追究行贿的。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行贿的和受贿的负有同等法律责任,但不知为什么他不仅没有受到法律处理,后来还官复原职,他政法委书记干不成了却到宣传部当部长仍然是市委常委。看大家意见大他为了以势压人又造谣胡说八道,说他们恢复原职还是某某某发了话的。贼的儿子长大了不一定当贼,靠买官卖官起家上台的人一定是贪官。段永建从宣传部长升任市政协主席时,临走之前一个多月像变戏法一样,把宣传部的一百多万元弄光了。他在此前后,贪污问题就很严重,还有房子和其他问题。他还是个走一处坏一处的人,在太平镇当书记时很快把该镇的经济搞垮,该镇的两个最好的企业就是在他手里垮掉的。这些年举报反映他的人很多也一直不断。</p><p class="ql-block"> 段永建在剽窃霸占别人的文学作品时,他不可能不想到是违法行为,可他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没有起码的敬畏。如果他当年买官卖官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处理了,他后来还敢疯狂剽窃他人文学作品吗?他买官卖官行贿孙楚寅,问题到了纪检委,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新闻媒体也报道了,结果却不了了之。也难怪段永建后来没有法律观念,也许他根本就不怕违法。这正是他在这起文学作品剽窃案中,敢于疯狂侵权占有他人文学作品的主要原因。</p><p class="ql-block"> 对于以上内容,我负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枣阳市文联徐青松笔名徐青</p><p class="ql-block"> 2012年1月17日</p><p class="ql-block">说明:</p><p class="ql-block"> 有关段明贵参与剽窃侵权的内容是今天加上的。标题是今天更换的。</p><p class="ql-block"> 2022年9月29日</p> <p class="ql-block">徐青自我简介</p><p class="ql-block"> 徐青,本名徐青松,男,中共党员,汉族,现年63岁,湖北省枣阳市文联退休干部。解放军信阳陆军学院武汉军区新闻班毕业,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身份证号420683195+,手机号13972056988,住址武汉光谷。</p><p class="ql-block"> 1978年入伍参军,历任连队战士、军校学员、部队干部。服役期间一次受嘉奖、一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三次荣立三等功。是武汉军区当时重点培养的军区新闻班毕业的24人之一,新闻班毕业在排长岗位上一段时间后,长时间在所在部队原武汉军区炮兵第二师政治部担任新闻干事等职务。百万大裁军所在部队撤编转业回乡后,先后在市委组织部、山区乡镇、市文联等部门工作任职。在工作岗位上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年轻时下派乡镇担任副镇长综合考评为优秀,在市文联工作任职15年期间,一次派驻农村工作队副队长,二次派驻农村工作队队长,三次均被市委通报表彰为优秀工作队长。</p><p class="ql-block"> 1978年开始并坚持多年,在解放军报、原武汉军区战斗报、湖北日报、河南日报,和其他军内外省级以上报纸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作品200多篇。1980年迄今,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农民日报、中国国防报、解放军文艺、中国文艺家、报告文学、散文选刊等报纸副刊和文学期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作家网、中国军网等媒体发表各类文学作品560多篇,发表驻村日记210多篇,用美篇和微信公众号发表个人文学作品390多篇。写陕北山丹丹花大篇幅发表在人民日报大地副刊头条的《正是花儿盛开时》、写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整版发表在解放军报长征副刊的《青山仰忠魂》、写航天英雄聂海胜半版发表在农民日报副刊头条的《聂海胜参军》、写抗美援朝老战士炮二师最后一任师长韩玉方大篇幅发表在中国国防报副刋头条的《师长的军礼》等多篇文学作品在全国和省市获奖。已由湖北人民出版社等出版《风景这边》《梦想成真聂海胜》《阳光下的感觉》等5部书。共计发表文学作品300万字,其中省级以上160万字。</p><p class="ql-block"> 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湖北省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p>